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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gda Group Co.,Ltd.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19

Oct 15,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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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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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300125 证券简称:易世达 公告编号: 2019-098

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易世达)根据实际需要,对

《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原条款内容或部分内容 修订后条款相应内容
1 第六十七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第六十七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1 名董事履行职务。
2 第一百零六条董事会由7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 名,独立董事3 名。 第一百零六条董事会由7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3 名。设董事长1 名,可以设副董事长。
3 第一百一十一条董事会设董事长1 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一百一十一条董事会设董事长1 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4 第一百一十三条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1 名董事履行职务。 第一百一十三条 公司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1名董事履行职务。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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