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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gda Group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5
Jun 11,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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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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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300125 证券简称: *ST 聆达 公告编号: 2025-064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继续向重整投资人借款并签订补充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了第六 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拟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满足公司日常运营及推进后续重整工作 需要向重整投资人合肥威迪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借款,借款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00 万元,借款期限 1 年,利息为年利率 3%。借款方合肥威迪半导体材料有限 公司为公司重整投资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此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拟向重整投资人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5-033)。
截至目前,公司与合肥威迪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实际发生借款 1,264.3 万元 (本金)。为缓解公司资金压力,经协商,拟签订《借款协议之补充协议》,将 原协议第一条中“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00 万元”调整为“总额度不超过人民 币 2,500 万元”。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介绍
| 公司名称 | 合肥威迪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100MA2MU2NX60 |
| 法定代表人 | 彭骞 |
| 企业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注册资本 | 16,125.9011万 |
| 成立日期 | 2016年3月25日 |
|---|---|
| 地址 | 合肥市新站高新区铜陵北路与西淝河路交口科创大厦A 栋15层1508室 |
| 营业期限 | 2016-03-25至2046-03-24 |
| 营业范围 | 包括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功能玻璃和新型光学材料销售;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
(二)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姓名/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
| 1 | 彭骞 | 4,877.7800 | 30.25% |
| 2 | 无锡威迪变色玻璃有限公司 | 3,294.1200 | 20.43% |
| 3 | 明星 | 2,000.0000 | 12.40% |
| 4 | 赖国杰 | 1,900.0000 | 11.78% |
| 5 |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1,414.5500 | 8.77% |
| 6 | 合肥格拉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867.2117 | 5.38% |
| 7 | 安徽省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404.7190 | 2.51% |
| 8 | 蚌埠中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400.8500 | 2.49% |
| 9 | 蚌埠市东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400.8500 | 2.49% |
| 10 | 湖北江城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85.7397 | 1.77% |
| 11 | 视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80.0815 | 1.74% |
| 合计 | 16125.9011 | 100.00% |
三、《借款协议之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
1、甲方:合肥威迪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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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乙方: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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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丙方: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鉴于:协议各方于 2025 年 4 月签订了《借款协议》,甲方为满足乙方日常 运营及推进后续重整工作需要向乙方提供借款,借款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00
万元,借款期限 1 年,利息为年利率 3%。甲方作为公司的重整投资人,为保障 公司顺利完成重整,结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有意继续向公司提供资金支持。
经各方友好协商,就借款事宜达成补充协议,对原协议第一条“借款内容” 部分内容进行修订如下:
原协议第一条第一款约定:“甲方向乙方提供本金不超过人民币 1,500 万元 (含本数)的借款,用于保障乙方日常运营及重整工作顺利开展。” 现修改为:
“甲方向乙方提供本金不超过人民币 2,500 万元(含本数)的借款,用于保 障乙方日常运营及重整工作顺利开展。”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原协议的其他条款均不变,甲乙双方应继续履行原协议 中的各项义务。补充协议系《借款协议》的补充,补充协议未尽事宜,仍以《借 款协议》的约定为准。补充协议与《借款协议》有冲突的,以本补充协议的约定 为准。
四、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 议通过。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1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六届 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继续向关联方借款并签订补充协 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5 年 1 月 1 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实际发生借款 1,264.3 万元(本金)。
六、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借款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运营及推进后续重整工作的需要,有助于 推动业务发展。本次借款遵循公平、公正及市场化原则,定价公允合理,借款利 率符合市场借款利率标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助于推动 公司重整工作的顺利开展。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重整投资人合肥威迪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借款,用于支持日常运 营及推进后续重整工作,增加了公司资金来源渠道,加强流动资金充裕性,对公
司的业务经营具有实质上的帮助,借款行为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借款 目的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借款按照市场公平原则定价,且公司对该借款 不提供相应的抵押或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八、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仍处于预重整阶段,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 定性。如果法院正式启动对公司的重整,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 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 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持续经营能力;若重整失败,公 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清算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清算,根据《上市规则》 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事项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 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九、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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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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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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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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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借款协议之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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