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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gda Group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3

Jul 3,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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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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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 300125 证券简称:聆达股份 公告编号: 2023 051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实际发生担保余额为99,031.79万元 (含本次),全部为公司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合计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0.1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敬请投资 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聆达股份、公司)于2023年3月18日和2023年4月 11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 2023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 度;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拟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及 类金融企业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担保,包括本公 司对子公司、子公司相互间及子公司对本公司担保。其中, 拟为全资子公司金寨嘉悦 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嘉悦新能源)提供的预计担保额度为13亿元。实际担保 情况以最终签署的相关文件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1日及4月11日发布 - 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 005、010、 018)。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嘉悦新能源公司二期5.0GW高效电池片(TOPCon) 生产项目建设需要,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署了第235402授623A1 号《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嘉悦新能源与该行签署的第235402授623号《额 度授信合同》项下授信额度敞口最高额人民币60,00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且担保金额在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合同签署后,公司对嘉 悦新能源的累计实际担保余额为75,031.79万元,本年度授权期内公司对嘉悦新能源的 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70,000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名称: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1524MA2TD48Q2P 成立日期:2019年01月03日

注册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寨经济开发区(现代产业园区)笔架山路1号 法定代表人:林志煌

注册资本:4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研发、采购、生产、加工、销售太阳能材料、太阳能电站、储能系统; 从事太阳能与储能装备、产品、技术的进出口;从事太阳能、风能发电的投资开发; 新能源产业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嘉悦新能源100%股权。

其他说明:嘉悦新能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主要财务指标

2、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1231日(经审计) 2023331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57,658.70 155,836.42
负债总额 负债总额 119,043.44 117,112.24 117,112.24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4,664.00 3,664.00
流动负债总额 6468664 6352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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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及抵押总额 67,200.00 67,200.00
净资产 38,615.26 38,724.18
项目 2022年度(经审计) 20231月-3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52,518.48 20,607.68
利润总额 2,067.87 23.95
净利润 2,016.20 108.92

四、《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 1、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 2、保证人: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3、债务人: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4、被担保主债权:债权人与债务人签订的《额度授信合同》(即“总合同”)及 其项下所有“分合同”。保证额度有效期内,债权人与债务人签订的具体约定每笔债 务金额、债务履行期限及其他权利、义务的合同。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最高本金限额为 币种人民币金额陆亿元整。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保证额度有效期自2023年6月30日至2029年6月29日止。除本合同 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项下保证担保的债务的发生日必须在保证额度有效期内,每笔债 务到期日可以超过保证额度有效期的到期日,即不论债务人单笔债务的到期日是否超 过保证额度有效期的到期日,保证人对被保证的债权都应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实际发生担保余额为99,031.79万元, 全部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合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0.15%, 公司及控股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 3、《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