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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gda Group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Sep 5,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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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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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300125 证券简称:聆达股份 公告编号: 2021-082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5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向 深圳证券交易所(简称:深交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1、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1 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关于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

2、2021 年 3 月 6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 相关议案。

3、2021 年 3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相关事宜。

4、2021 年 4 月 19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 关议案,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调整公司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并 对《公司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和《公司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进行二次修订。

5、2021 年 6 月 11 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聆达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1〕209 号),深交所

对公司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 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6、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6 月 28 日、2021 年 8 月 20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 核中心出具的《关于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 (审核函〔2021〕020159 号)、《关于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1〕020222 号)。公司已会同中介机构完成对第一 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及披露,并根据实际需要对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申请了延期回复。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 告。

二、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原因

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公布以来,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与相关中介机构 一直共同积极推进各项工作。鉴于目前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 融资环境等因素,经公司审慎分析并与中介机构反复沟通论证,公司决定终止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公司将结合资本市场 政策环境、未来业务发展需求等因素调整发行方案并择机重新申报。

三、关于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 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事项并向深交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根据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授权,本议案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5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 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监事会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向深交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相关申 请文件,是综合考虑了目前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公司实际情况和融资环境等因素作出 的决策。经了解,公司目前各项业务经营正常,本次撤回申请文件事项不会对公司日

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届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回避表决。 4、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决定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 是综合考虑了目前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公司实际情况和融资环境等因素作出的决策。 公司目前各项业务经营正常,本次撤回相关申请文件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 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 对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 件。

四、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各项业务经营正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申请撤回相关 申请文件系公司基于目前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做出的 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公司将结合资本市场政策环境、未来业务发展需求等 因素调整发行方案并择机重新申报。

五、备查文件

  •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

见。

特此公告。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