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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gda Group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Jul 1,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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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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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300125 证券简称:聆达股份 公告编号: 2021-060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实际提供担保余额为 89,500 万元(含 本次),全部为公司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合计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25.04%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敬请投资者充 分关注相关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3月6日和2021年3月30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1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拟向银 行等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以及公司及子 公司拟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事项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担保,包括本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相互 间及子公司对本公司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 露网站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028、040)。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合肥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目前持 有73.75%股权的子公司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嘉悦新能源)向该行申 请的最高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8,000万元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权提供连带

责任保证。

本次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且担保金额在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合同签署后,公司2021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剩余授权额度为92,000万元。

(注:嘉悦新能源基本信息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29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终止<投资合作协议> 部分条款的公告》)

三、《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2、保证人: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4、被担保主债权:债权人在自2021年06月28日至2022年03月30日止的期间内与 债务人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权(前述期间是最高额担保债权的确定期间,即 “债权确定期间”),以及双方约定的在先债权(如有)。前述主债权余额在债权确定 期间内以最高不超过等值人民币捌仟万元为限。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 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止。保证人对债权发生 期间内各单笔合同项下分期履行的还款义务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各期债务履行 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单笔合同最后一期还款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本合同所称“到 期”、“届满”包括债权人宣布主债权提前到期的情形。宣布提前到期的主债权为债权 确定期间内全部或部分债权的,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全部或部分债权的到期日, 债权确定期间同时到期。债权人宣布包括债权人以起诉书或申请书或其他文件向有权 机构提出的任何主张。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债务履行期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 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实际提供担保余额为 89,500 万元(含 本次),全部为公司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合计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25.0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敬请投资者充 分关注相关担保风险!

五、备查文件

  •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 3、《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