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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gda Group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Apr 1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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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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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 事,就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 、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核调整后的公司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我们认为该方案符 合市场现状和公司实际情况,具有可行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未来公司整体发展方向,符合公司及全体 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关联 董事应按照规定回避表决。
2 、关于公司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事前认可
意见
经审核《公司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我们认 为公司根据市场环境变化修订的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考虑了公司 所处行业和发展阶段、融资规划、财务状况、资金需求等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将 该议案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按照规定回避表决。
3 、关于公司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 次修订稿)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核《公司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 次修订稿)》,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符 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提升市 场开拓和快速响应能力,增强公司综合竞争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 益。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按 照规定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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