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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gda Group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Feb 10,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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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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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300125 证券简称:聆达股份 公告编号: 2021-017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受让控股子公司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3.75% 股权 暨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聆达股份)拟受让共青城合创众联投资中 心(有限合伙)(简称:合创众联)持有的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嘉 悦新能源、目标公司、标的公司)3.75%的股权(简称:标的股权),相关情况公告 如下:

一、本次交易概述

1、聆达股份持股 70%的控股子公司嘉悦新能源,其少数股东之一合创众联拟将 持有的嘉悦新能源 3.75%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 1500 万元)作价 1,500 万元转让给聆 达股份。本次交易完成后,聆达股份将持有嘉悦新能源 73.75%的股权。

2、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也不构 成重大资产重组。

3、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审议通过。根据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本次交易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名称:共青城合创众联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405MA38BCGM4G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19 年 1 月 4 日

住所: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基金小镇内

执行事务合伙人:舒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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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项目投资,实业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 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说明:共青城合创众联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系嘉悦新能源少数股东之

一,与公司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利益倾斜的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名称: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524MA2TD48Q2P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金寨现代产业园区金家寨路以西、笔架山路以南交叉口区域自建厂房 法定代表人:舒桦

注册资本:40,0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9年01月03日

经营范围:研发、采购、生产、加工、销售太阳能材料、太阳能电站、储能系统; 从事太阳能与储能装备、产品、技术的进出口;从事太阳能、风能发电的投资开发; 新能源产业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股权结构

(二)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出资金额(万元) 股权比例 出资金额(万元) 股权比例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8,000 70% 29,500 73.75%
金寨正海嘉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500 26.25% 10,500 26.25%
共青城合创众联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500 3.75% - -
合计 40,000 100% 40,000 100%

四、本次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甲方)与共青城合创众联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乙方) 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简称:本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股权转让价款及支付

  • 1、参考截至交易基准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标的公司的财务报告,经双方协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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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标的股权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 1,500 万元。

2、甲乙双方同意:

(1)在标的股权交割完毕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由甲方向乙方银行账户内一次 性划转标的股权的转让对价人民币 1,500 万元;

(2)乙方收到股权转让价款当日,应将其收取的全部股权转让款项支付给金寨 正海嘉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乙方支付其应付未付的标的股权转让价款。 同日,乙方同意促使金寨正海嘉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其收取的该笔股权转让 价款 1,500 万元作为借款出借给目标公司。

3、与本次交易相关的税费,由交易双方依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二)标的股权的交割

1、双方同意,本协议生效后 10 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当将其持有的标的股权全部 过户至甲方名下,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2、双方同意,标的股权的权利和风险自交割日起发生转移,甲方自交割日起即 为标的股权的权利人,乙方自交割日起对标的股权不再享有任何权利或承担任何义务 和责任。

(三)过渡期损益归属

1、双方同意,交易基准日之前标的公司的未分配利润在标的股权交割完成后由 甲方享有。

2、在交易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以及交割日之后,标的公司产生的盈利或亏损 由甲方享有或承担。

(四)本次交易完成后的人员安排

本次交易前后,金寨嘉悦作为独立法人的法律主体资格不发生变化,仍然履行与 其员工的劳动合同,金寨嘉悦不因本次交易而发生额外的人员安排问题。

(五)协议的生效、变更、终止或解除

1、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后成立,除陈述、承诺及保证条款、违约责任条款和保密 条款在本协议签署后即生效,其它条款于以下条件均被满足之日起生效:甲方董事会 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和本协议有关议案;

2、本协议的变更或补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变更或补充协议。在变 更或补充协议达成以前,仍按本协议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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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一方根本违反本协议导致本协议不能继续履行,并且在收到对方要求改正该 违约行为的通知后 30 日内仍未予以补救或纠正,守约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守约 方行使解除协议的权利,不影响守约方追究违约责任的其他权利。

4、如因不可抗力情形,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或已无履行之必要,双方可协商解 除本协议。

(六)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署后,除本协议规定的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不履行或不完全履 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保证、承诺或责任,给其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全部违 约责任及赔偿责任。

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不涉及合并报表范围的变更,对公司本期利润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 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控股子公司嘉悦新能源的股权由 70%变更为 73.75%。

本次交易除增强公司在标的公司的持股比例外,有利于理顺标的公司原股东的股 权及债权债务关系,使金寨正海嘉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按原投资安排能够顺利 解散清算。正海嘉悦清算后,现管理团队成员在公司股权结构中的地位更加直接和清 晰,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相关规定,无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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