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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gda Group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6
Jun 8,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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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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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25 证券简称:易世达 公告编号:2016-056
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本公司、易世达)因筹划涉 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 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3月28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并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 牌公告》;停牌期间,公司分别于2016年4月5日、4月11日、4月18日发布了《重大资 产重组进展公告》。2016年4月25日,公司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公 告》,并分别于5月3日、5月9日、5月16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因本 次重组事项相关工作尚未完成,公司于2016年5月23日再次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 展暨延期复牌公告》,并于2016年5月30日、6月6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公司股票继续因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公告编号:2016-023、024、027、031、 033、038、045、046、048、051、052)
公司原计划于2016 年6 月27 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式准则第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26 号”)的要求 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现公司预计在上述期限内无法披露重组方案,公司 定于2016 年6 月23 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延期复牌相关事项,停牌时间自停牌首 日起累计不超过6 个月。
一、 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基本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标的所属行业为农业,其主要依托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 领先的植物高效利用光能和组织培养的研究成果,进行光生物技术产业转化,主要利 用LED 光谱技术和植物栽培技术,采用自动化环境控制及智能化装备,在净化厂房进 行植物工厂化种植,主要生产高品质的安全蔬菜,并逐步拓展到保健品及抗肿瘤等重 大疾病医药中间体材料。交易标的控股股东为集团型公司,成立于2001 年,其主要 从事投资业务,投资领域包括冶金、矿产、电子、商业、特种农业等领域。公司拟通 过发行股份或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该交易标的的控股权或者100%股权,同 时募集配套资金。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金额以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 评估报告为依据,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交易金额的100%。 本次重组涉及的具体事项及交易方案仍在谨慎论证中,尚未最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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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交易标的、交易标的的控股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借壳上市的情形。
二、停牌期间所开展的主要工作
自公司进入重大资产重组停牌之日起,公司与有关各方积极论证本次重组的相关 事宜,推进本次重组的各项工作,截至目前,本次重组工作进展情况如下:
1、在公司组织下,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信证券)、隆安律师事务 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目前 正在对交易标的开展尽调工作,对交易标的的审计、评估工作等正在有序推进;
2、公司及相关各方已就本次重组方案及交易标的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多次协 商,主要条款已基本确定,但仍需进一步论证和沟通,目前公司已与交易标的的控股 股东签订了重组框架协议书;
3、与募集配套资金相关的募投项目正在论证中。
停牌期间,公司按照规定对本次重组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和申报, 同时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三、 申请延期复牌的原因
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各方仍需就本次重组相关事项进行进一步论证和 沟通,以及交易对方转让其所持有的股份尚需经有权部门原则性同意等原因,导致易 世达不能在2016 年6 月27 日前按照相关规定披露重组方案。
为确保本次重组工作披露的文件真实、准确、完整,保障本次重组工作的顺利进 行,防止公司股价异常波动,保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因此申请延期复牌。有关各 方将继续推进本次重组所涉及的各项工作,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申请延期复牌的相关安排及承诺
公司定于2016 年6 月23 日召开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重大资 产重组延期复牌的议案》。前述议案获得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预计自停牌 首日起累计不超过6 个月的时间内,即在2016 年9 月27 日前披露符合格式准则第26 号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
如前述议案未获得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公司未能在2016年9月27日前披露 符合格式准则第26号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发布终止重大资产重 组公告并复牌,同时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6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继续停牌期间,易世达与相关各方将尽快完成各项工作。易世达将充分关注本次 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事项进 展公告。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的内容为 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持续关注后续公告。
五、独立财务顾问对延期复牌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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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本次重组与相关方的沟通工作还在持续进行中,为确保本次重组工作的 有序进行,避免内幕信息泄露及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易世达已于 2016 年 6 月 7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议案》,同 意继续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及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 延期复牌有利于易世达进一步细化本次重组相关工作,并防止公司股价异常波动,避 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经核查,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因信息的不确定性造成公 司股价异常波动,在停牌期间,易世达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及其他有关规定,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鉴于上述情况,国信证券认为易世达正积极推进相关重组事宜,但考虑到本次重 组与相关方的沟通工作还在持续进行中,公司延期复牌具有合理性,因此,易世达申 请延期复牌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投 资者利益的情形。国信证券将督促易世达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遵守相关规定及承 诺,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及时公告并复 牌。
六、必要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特此公告。
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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