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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gda Group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5

Mar 19,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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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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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25 证券简称:易世达 公告编号:2015-026

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 《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等有关规 定,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易世达)于2015年3月 1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 财产品的议案》,在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及公司 投资活动积极拓展不受影响的前提下,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亿元的闲置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其中闲置募集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3亿元,闲置自有资金最高额 度不超过1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 理,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相关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易世达)经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许可[2010]1234 号”文核准,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1,5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55 元,募集资金总额 82,500 万元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7,779.78 万元,比计划募集资金 20,831 万元超募 56,948.78 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大 信验字[2010]第 3-0021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3,126.64万元(含 利息)。

(三)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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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15年2月13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转让控股子公司大连吉通燃气有限公司65%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持有的控 股子公司大连吉通燃气有限公司65%的股权以28,425万元人民币转让给大连天诚 燃气有限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大连易世达燃气有限公司51% 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大连易世达燃气有限公司51%的股 权以1,530万元人民币转让给大连天诚燃气有限公司。

公司于2015年3月1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转让参股公司山东鑫能能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49%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持有的参股公司山东鑫能能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49%股权以5,230万元人民币转 让给廊坊华本油气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终止上述三个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并完成股权转让后,收回的超募资金将 因暂时无使用计划而闲置。

二、本次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为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及公司投资活动积极拓展不受影响的前提下,拟使 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亿元的部分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一)投资额度

1、募集资金额度

公司使用不超过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 可以在十二个月内进行滚动使用,且公司在任一时点购买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3 亿元。上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 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深圳证 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2、自有资金额度

公司使用不超过1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 可以在十二个月内进行滚动使用,且公司在任一时点购买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1 亿元。

(二)投资产品要求

  •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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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 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会及时报深交所备 案并公告。

(三)额度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有效。有效期内,公司根据资金投资计划, 按不同限期组合购买理财产品,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 在开展实际投资行为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组织实施。

(五)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要求认购保本型理财产品,虽然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 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存在一定的波动情况。公司会指定专 人负责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适时作出评估和风险判 断,控制投资风险,维护公司利益。

2、公司将严格履行决策和执行程序,但仍存在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公司会按照《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规定,由指定的相关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 资金使用和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并定期进行核查,及时向有关上级部门或 领导汇报具体情况,有效控制相关风险。

(六)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通过适当的理财投资,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发挥资金 的能动效用,促进公司整体的业绩提升,促使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2、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部门规章等规定,合理规划, 谨慎投资,防控风险,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 资金和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影响公司的资金周转, 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

三、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不存在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 财产品的情况。

四、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 1、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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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及投资活动积极拓展不受影响的前提下,拟使用最高额度不 超过4亿元的闲置资金(其中自有资金不超过1亿元,闲置的超募资金不超过3亿 元)购买一年期以内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将有利于提高公司 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上述资金的使用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 开展,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 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监事会意见

2015年3月19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 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 品,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募集资金的资金收益,不会影响公司募 投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 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亿元的闲置资金(其中闲置自有资金不 超过1亿元,闲置超募资金不超过3亿元)购买理财产品。

3、公司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齐鲁证券有限公司认为:易世达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 第 1 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2014 年 12 月修订)》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易世达在保证资金的流动性 和安全性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公司提高闲置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

综上,本保荐机构同意易世达本次使用不超过 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计划,现金管理在投资产品的发行主体提供保本承诺后方可进行实施, 同时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

特此公告。

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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