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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gda Group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5

May 19,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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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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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300125 证券简称: *ST 聆达 公告编号: 2025-050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在全资子公司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 限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5月16 日以电子邮件、微信、书面等通讯方式送达,会议于2025年5月19日上午以现场 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 其中独立董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明圣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 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股东推 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提名金永峰先生、黄晓飞先生及陈志 国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金永峰先生、黄晓飞先生及陈志国先生简 历附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补选 董事的公告》。

本议案经表决,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股东推 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提名张敦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之日止。张敦力先生简历附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补选 董事的公告》。

本议案经表决,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保持公司会计报告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按市 场情况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2025 年度审计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中国 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经表决,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5 年 6 月 4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 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议案经表决,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19 日

附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人员简历

1、金永峰先生,1985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居留权, 本科学历。2007 年 7 月至 2009 年 6 月任无锡市鑫发担保投资有限公司风险部经 理;2009 年 7 月至 2012 年 6 月任无锡鸿程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2 年 7 月至 2016 年 3 月任无锡市太湖新城发展集团金融商务部招商主管;2016 年 6 月至 2017 年 1 月任无锡市民卡有限公司互联网事业部总经理;2017 年 2 月至 2017 年 6 月任无锡太湖交通卡有限公司总经理;2017 年 6 月至 2024 年 9 月历任 安徽利达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兼总经理;2024 年 9 月至今任安徽金寨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金永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与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 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

2、黄晓飞先生,1985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 2007 年 7 月至 2009 年 8 月任徽商食品有限公司企划部员工;2009 年 8 月至 2010 年 9 月任合肥蒙光土地开发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21 年 10 月至 2022 年 3 月任 安徽利达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业务经理;2022 年 3 月至今任金寨县产业投资 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黄晓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与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 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

3、陈志国先生,1984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 2005 年 7 月至 2008 年 7 月历任铜陵晶赛电子有限责任公司出纳、主办会计;2008 年 7 月至 2009 年 5 月历任深圳晶威特电子有限公司会计、销售内勤;2009 年 5 月至 2020 年 9 月历任铜陵市金狮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主办会计、客户经理、 办公室主任、业务部经理、总经理助理;2020 年 9 月至 2023 年 7 月历任铜陵高 新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资产运营部部长、投融资部部长、综合管理部部长、副总经 理;2023 年 7 月至今任铜陵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铜陵高新贸易发 展有限公司总经理、铜陵高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

陈志国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 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的铜陵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第一大股东铜陵嘉悦 同盛新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关联方;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 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张敦力先生,1971 年11 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居留权, 博士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1997 年7 月至2024 年7 月历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讲师、副教授、教授、硕导组组长、博 士生导师、系副主任、系主任、副院长、会硕中心主任兼副院长、会计学院院长; 2024 年7 月至今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2020 年9 月至今任东 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1 月至今任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敦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 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的任职资格,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