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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gda Group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4

Apr 26,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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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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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00125)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何少平)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本人作为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的独立董 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等公司 相关制度的规定,在 2023 年度的任职期间内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阅了相 关会议文件和议案,并对重要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报告期内,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前进行换届选举,本人被提名为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候选人。2023 年 5 月 22 日,经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选举本人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将 2023 年 5 月 22 日至 12 月 31 日任职期间的履职总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作为高级会计师,具备多年的会计、审计工作经验,自2023 年5 月担 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会计专业及下属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同时 兼任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公司及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日上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 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并已向公司提交有关独立性 的自查报告。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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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自 2023 年 5 月 22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自任职以来本着勤勉尽 责的态度,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 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023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无委 托出席和缺席的情况。经认真审阅会议各项议案内容,本人均未发现董事会审议 的议案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本人在 2023 年度参加的 董事会会议表决中均投了同意票,无反对、弃权情况。本人在任职期间还出席了 3 次股东大会,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等规定,本着独立、 客观的立场,本人在 2023 年度任职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1、2023 年 5 月 22 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中,对“关于选 举董事长、副董事长、首席执行官(CEO) 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及财务 总监”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3 年 5 月 30 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中,对《关于公 司符合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 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3 年 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 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3 年-2025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无需 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与铜陵狮子山高新区管委会 签订高效光伏电池片项目投资协议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分别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 独立意见。

3、2023 年 7 月 24 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中,对“关公司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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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摘要”、“关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分别发 表了相应的独立意见。

4、2023 年 8 月 25 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中,对“关于控 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分别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

5、2023 年 10 月 13 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中,对“关于调 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 股票”分别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3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中,对关于续聘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分别发表 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对“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关于 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订售后回租融资及保理融资协 议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分别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保护投资者所做的工作

1、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治理及其经营管理情况进行有效监督,对 每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和有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独立、审慎地行使了表决权; 为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查阅有关资料, 并与大家进行讨论。

2、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与其他委员一起认真监督和检 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任职资格情况,履行了专门委员会委员 职责。

3、履行职权情况: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每一个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 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 权,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股东。

(四)出席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六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根据《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指导和监督公司内部 审计工作,每个季度都安排听取审计部的内部审计工作汇报,布置下个季度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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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计划,开展了对公司内部货币资金、大额及非经营性资金支出的审计,公司 销货与收款、采购与付款、存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投资与融资管理等的内部 审计、开展定期报告何业绩预告的审核,制定完善内部审计制度,落实检查内部 控制制度的执行,审核公司的关联交易及对外担保情况,对公司定期报告及聘请 公司审计机构、聘任财务总监等进行了认真审核,勤勉尽职的履行了职务。

2、自本人任职之日起至 2023 年末公司召开了 5 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 2023 年公司未发生涉及关联交易等需召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事项。 三、其他工作情况

2023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的议案均未提出异议;不存在提议 召开董事会的情形;无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 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除上述履职外,本人还通过电话和当面沟通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 司的影响,关注媒体、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 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本人积极参加大连证监局举办的独立董事培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 度,通过学习加深了对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 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独立董事:何少平 2024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