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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gda Group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4

Apr 26,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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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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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 300125 证券简称:聆达股份 公告编号: 2024 041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 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 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3 年 7 月 24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 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 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 公示期为自 2023 年 7 月 25 日起至 2023 年 8 月 3 日止。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 会未收到关于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异议,并于 2023 年 8 月 5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 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 明》。

(三)2023 年 8 月 11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并披露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2023 年 10 月 13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 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 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五)2023 年 11 月 1 日,公司发布《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 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该次实际认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 对象为 3 名,实际认购数量 210.00 万股,授予价格为 8.28 元/股。

(六)2024 年 4 月 26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六 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 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二 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数量

(一)作废原因

根据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的 5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因此需对上述激励对象已 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63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

根据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公 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为“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以公司 2022 年营 业收入为基数,公司 2023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0%;2、公司 2023 年净利 润不低于 1,500 万元。”。根据公司经审计的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公司层面 2023 年业绩考核未达标,需对上述情况外其余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 归属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103.20 万股股票进行作废处理。

(二)作废数量

本次拟作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 166.20 万股。

四、本次作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作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 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 续实施。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首次授予的 5 名激励 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同意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 未归属的 63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同时因公司层面 2023 年业 绩考核未达标,同意对上述情况外其余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 属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103.20 万股股票进行作废处理。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符合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 性股票事项。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福建信实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聆达股份本次激 励计划回购作废事宜已获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激励计划回购注 销相关事宜符合《管理办法》《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 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尚需根据相关规定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办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相关 手续。

七、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第二类限制 性股票的作废等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事项尚需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办理第一

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相关手续。

八、备查文件

  •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 3.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作废部

  • 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4.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独立 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