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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gda Group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3
May 22,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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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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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300125 证券简称:聆达股份 公告编号: 2023-036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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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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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3年5月 22日下午15:00在子公司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具体地址:安徽省六安 市金寨经济开发区(现代产业园区)笔架山路1号)召开,会议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黄双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和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 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出席现场会议参加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为 4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 权的股份数量为 58,470,36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2.0227%;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出席 会议的股东为 3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 17,1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64%。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经审议通过如下 决议:
-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董事会席位并修订 < 公司章程 > 等相关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8,454,2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5%;反 对票16,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5%;弃权票0股。本议案获得通 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1,000股,反对股份16,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总数的100%;弃权股份0股。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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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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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 选举王明圣先生担任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58,453,261股,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08%。表决结果为通过,王明圣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58%;反对 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 2.02 选举林志煌先生担任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58,453,261股,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08%。表决结果为通过,林志煌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58%;反对 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 2.03 选举柏疆红先生担任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58,453,261股,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08%。表决结果为通过,柏疆红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58%;反对 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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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 选举陈耿生先生担任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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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票58,453,261股,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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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9708%。表决结果为通过,陈耿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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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58%;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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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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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 选举雷庆女士担任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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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票58,453,261股,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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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9708%。表决结果为通过,雷庆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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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58%;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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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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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 选举高翔先生担任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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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票58,453,261股,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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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9708%。表决结果为通过,高翔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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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58%;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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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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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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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 选举林善浪先生担任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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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票58,453,261股,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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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9708%。表决结果为通过,林善浪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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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58%;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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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 3.02 选举刘黎明先生担任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58,453,261股,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08%。表决结果为通过,刘黎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58%;反对 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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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 选举何少平先生担任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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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票58,453,261股,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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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9708%。表决结果为通过,何少平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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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58%;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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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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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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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1 选举邱志华先生担任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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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票58,453,261股,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08%。表决结果为通过,邱志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58%;反对 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 4.02 选举吕海龙先生担任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58,453,261股,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08%。表决结果为通过,吕海龙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58%;反对 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和衡(上海)律师事务所方新哲、蔡卓伦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 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 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召集人资格以及相关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等相关
事宜,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 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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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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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北京德和衡(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德和衡(上海)律师事务所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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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特此公告。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