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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gda Group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2
Sep 5,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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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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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300125 证券简称:聆达股份 公告编号: 2022-056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暨补选董事、聘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情况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陈小禹先生、韩家厚先生、王妙琪女士、邱志华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鉴于公 司实际控制人已发生变更,根据公司整体治理安排,陈小禹先生、王妙琪女士、邱志 华先生自愿辞去所担任的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陈小 禹先生、王妙琪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陈小禹先生担任的董事长、法定代表 人职责尚需履行至新任董事长、法定代表人选举确定后;邱志华先生仍继续担任公司 副总裁及控股子公司高管等其他职务。韩家厚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董事、董事会专门 委员会委员及总裁、财务总监等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为保持公司平稳运作,韩家 厚先生将继续担任全资子公司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高管职务。
由于陈小禹先生、韩家厚先生、王妙琪女士和邱志华先生辞去董事职务将导致公 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公司股东 大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前,上述人员仍将继续履行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 职责。
陈小禹先生、韩家厚先生、王妙琪女士和邱志华先生担任的董事、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委员及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原定任期至 2023 年 8 月 12 日届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陈小禹先生、王妙琪女士均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韩 家厚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21,75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46%,通过公司第一期员 工持股计划持有股份 687,600 股;邱志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03,000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0.039%,通过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股份 75,000 股。韩家厚先生、 邱志华先生将继续遵守有关股份买卖的限制性规定。
公司及董事会对陈小禹先生、韩家厚先生、王妙琪女士和邱志华先生在董事及相 关职务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苏伟斌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苏伟斌先生辞去独 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职务,辞职后,苏伟斌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苏伟斌先生担任的独立董事职务原定任期至 2023 年 8 月 12 日届满,其在任期内 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苏伟斌先生的辞职报告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期间,苏伟斌先生将继续履行其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委员的职责。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苏伟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履行而 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及董事会对苏伟斌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 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5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控股股东推荐,公司 董事会资格审查,提名黄双先生、柏疆红先生、徐化先生、张越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止。相关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同日公告于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创业版信息披露网站。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非独立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任董事就任前, 原董事仍按照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的履行董 事职务。
四、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5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控股股东推荐,公司董 事会资格审查,提名吴怀连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吴怀连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同日公告于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吴怀连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其承诺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交 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任独立董事就任前,原独立董事仍按照法律法规 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的履行独立董事职务。
五、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5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鉴于韩家厚先生已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书面辞职报告, 辞去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及总裁、财务总监等职务,根据《公司章程》及相 关规定,经董事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徐化先生为公司总裁;聘任刘勇先 生为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 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相关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5 日
附:董事候选人及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 黄双先生 ,中国国籍,出生于 1986 年 1 月,上海交通大学金融专业,高级管理人员工商 管理硕士(EMBA)。2009 年 6 月至 2011 年 3 月任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贷客户经 理;2011 年 3 月至 2013 年 4 月任瀚华金控股份有限公司高级项目经理、团队负责人;2011 年 10 月至今担任白泽时代智能科技研究院院长;2013 年 5 月至 2015 年 1 月任渝商投资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市场总监;2015 年 1 月至 2016 年 5 月任中建高通(北京)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中建高通(北京)建筑工程技术研究院副院长;2015 年 6 月至今任重庆熟旅网络科技服务有限公 司董事长;2016 年 6 月至今任中金高通(珠海横琴)资本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 年 11 月至今任东方嘉石家族办公室有限公司(香港)首席投资官。2022 年 8 月 17 日至今任杭州光恒 昱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黄双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黄双先生为海波里斯绿能科技(重庆)有限公司(简称:海波 里斯)和金寨华成未来新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金寨华成)的实际控制人,海波 里斯和金寨华成合计持有控股股东杭州光恒昱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合伙财产份额, 杭州光恒昱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 58,453,26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2.02%; 除此外,黄双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 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 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 柏疆红先生 ,中国国籍,出生于 1970 年 9 月,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建筑学专业,研究生学 历,硕士学位。2009 年 9 月至 2015 年 9 月任重庆卓创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 年 9 月至 2022 年 5 月任中衡设计集团董事;2015 年 10 月至今任中衡卓创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总经 理。
柏疆红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全资控股的衡利(重庆)智能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分别 为金寨光合新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金寨光电新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有 限合伙人,上述两个合伙企业为金寨华成未来新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金寨华成) 的有限合伙人,金寨华成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杭州光恒昱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9%合伙 财产份额,杭州光恒昱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 58,453,260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22.02%;公司实际控制人黄双先生为金寨华成的实际控制人;除此外,柏疆红先生与公司其 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 徐化先生 ,中国香港永久居民,出生于 1963 年 11 月,浙江大学电机工程学学士学位,北 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 EMBA 管理学硕士学位。2006 年 3 月至 2010 年 12 月任珈伟太阳能(中国) 有限公司首席运营官、深圳珈伟实业有限公司总裁;2011 年 3 月到至 2021 年 6 月任上海国之杰 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副总裁、上海谷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创始人及首席执行官、中国智慧能源集团 控股有限公司(1004.HK)董事局主席;2021 年 10 月至今任上海悦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徐化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
4、 张越先生 ,中国国籍,出生于 1973 年 7 月,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硕士。2017 年 9 月 至 2021 年 2 月曾在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鑫城包装科技有限公司、重庆高通智地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等担任高级管理职务;2021 年 5 月至今任贵州巨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副董事长、重庆 精准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高管。
张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
5 、吴怀连先生 ,中国国籍,出生于1955年12月,中共党员,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法学博士, 研究员。1985年至1997年任武汉大学哲学系副教授;1997年至1999年任重庆市合川市副市长;2000 年至2006年任重庆市旅游局副局长;2006年至2014年12月任重庆市交旅集团和重咨集团副总经理。 武汉大学、四川外国语大学、重庆科技学院兼职教授。2018年2月至今任重庆双创企业管理咨询有 限公司总经理。
吴怀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 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
6 、刘勇先生 ,中国国籍,出生于 1982 年 4 月,中共党员,四川大学工商管理专业,本科学 历,高级会计师,具有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基金从业资格。2011 年 10 月至 2018 年 5 月任重 庆巨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财务部长;2018 年 6 月至 2019 年 6 月任重庆巨能建设(集团) 有限公司资产财务部长、副总会计师、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期间兼任顺能公司董事、 中环公司董事、巨能置业公司及土地整治公司执行监事、建能基金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2019 年 6 月至 2022 年 9 月历任重庆巨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兼任建能基金公司董事长。
刘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