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Lingda Group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2

Jan 18, 2022

55137_rns_2022-01-18_c714bee3-0669-491a-b68e-9f1d71b3be01.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等有关 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董事、高管辞职的独立意见

王正育先生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总裁及其担任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等职务,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也不会 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增补董事候选人并 聘任总裁,实现相关工作的平稳交接。

二、关于推举代行董事长、补选董事的独立意见

1、关于推举董事王妙琪女士代行董事长职责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共同推举,由董事王妙琪女士代 为履行董事长职责,直至公司新任董事长选举产生为止。经审核,我们认为:王 妙琪女士现任董事,其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符合拟担任职 务的任职要求,董事会已履行了相应的推选程序,我们同意上述决定。

2、关于提名陈小禹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补选董事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根据候选人陈小禹先生的教育 背景、工作经历等信息,我们认为陈小禹先生具有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 验,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最近三年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 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因此,我们同意提名陈小禹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1、关于聘任董事韩家厚先生为公司总裁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韩家厚先生的个人履历等资料,我们认为:韩家厚先生具备履行职责 所必须的专业及行业知识,其任职经历和专业能力符合任职要求,能够胜任其职 务,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 形。公司本次对韩家厚先生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聘任韩家厚先生 为公司总裁。

2、关于聘任吴中瀚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兼首席技术官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吴中瀚先生的个人履历等资料,通过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我们 认为:吴中瀚先生具备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所必须的管理能力、专业知识、技术技 能和工作经验,能够胜任公司相应职位的任职要求,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公司本次对吴中瀚先生的提 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聘任吴中瀚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兼首席技术官。

独立董事:

==> picture [187 x 1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日期:2022 年 1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