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Lingda Group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Jan 18, 2021

55137_rns_2021-01-18_26e260a0-1b96-496e-99a0-58ebf45f8c61.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 300125 证券简称:聆达股份 公告编号: 2021-006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暨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董事辞职的情况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非独立董事王正荣先生 和刘振东先生的辞职报告,王正荣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所担任的公司董事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刘振东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所担任的公司董事及董事会 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王正荣先生和刘振东先生辞去前述职务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 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王正荣先生和刘振东先生辞去董事 职务未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因此王正荣先生和刘振东先生的辞职 自书面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王正荣先生及刘振东先生担任的董事职务原定任期至 2023 年 8 月 12 日届满。截 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正荣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也未作出过有关股份锁定承诺。刘振 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274,48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3%,未作出过有关股份锁定承 诺。离任后,王正荣先生和刘振东先生均将继续遵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有关上市公司离任董事股份买卖的限制性规 定。

公司及董事会对王正荣先生和刘振东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 示衷心的感谢!

二、 关于补选董事的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8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 变更董事的议案》,经公司控股股东杭州光恒昱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名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及董事会严格资格审查,同意提名王妙琪女士和邱志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王妙琪女士正式任职公司董事后担任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委员,同意邱志华先生正式任职公司董事后担任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上述 人员任职期限均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 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

特此公告。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18 日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1 、王妙琪女士 ,中国香港,出生于 1989 年 1 月。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会计学 学士学位。2015 年 3 月至 2016 年 3 月任北京故事科技有限公司产品研发部经理;2016 年 4 月至今历任北京创知路教育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产品研发部经理、合伙人(负责人 力资源);2020 年 7 月至今为杭州光恒昱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有限合伙 人。

王妙琪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正育先生的女儿,除此外,王 妙琪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 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的任职资格,不是失信被执 行人。

2 、邱志华先生, 中国国籍,出生于 1970 年 11 月。香港公开大学工商管理硕士 学位。2003 年 5 月至 2020 年 11 月任厦门市鹭昱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副总、财务总监、 总经理;2010 年 9 月至今任厦门馨程酒店有限公司监事;2020 年 5 月至今任高丹华 聘(厦门)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0 年 12 月至今任厦门财富管理 顾问有限公司顾问。

邱志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与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有关规定的任职资格,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