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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gda Group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Jan 18,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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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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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等有关 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 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提名王妙琪女士和邱志华先生为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补选董事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根据候选人王妙琪女士和邱志华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信息,我 们认为王妙琪女士和邱志华先生具有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符合担任 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最近三年也未曾受到 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因此,我们同意提名王妙琪女士和邱志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 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确认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实际认购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不存在《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 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第一期员工持 股计划实际认购情况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 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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