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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gda Group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0

Apr 20,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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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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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300125)

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计小青)

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本人作为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的独立董事,2019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等公司相关规定, 勤勉地履 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了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本人于 2019 年 10 月 31 日经公司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为第四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自任职以来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 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 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019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2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无委 托出席和缺席的情况。经认真审阅会议各项议案内容,本人均未发现董事会审议 的议案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本人在 2019 年度参加的 董事会会议表决中均投了同意票,无反对、弃权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等规定,本着独 立、客观的立场,本人在 2019 年度任职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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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300125)

(一)2019 年 10 月 31 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中,对《关 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 长的议案》及《关于续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19 年 12 月 7 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中,对《关于 使用超募资金及利息偿还银行贷款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

三、保护投资者所做的工作

(一)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治理及其经营管理情况进行有效监督, 对每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和有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独立、审慎地行使了表决 权;为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查阅有关 资料,并与大家进行讨论。

(二)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2019 年度任职期间,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履行职责,对公司审计工作进行监督与核查, 委托公司审计部对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检查和评估,并出具相关核查报 告。

四、其他工作情况

2019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的议案均未提出异议;不存在提议 召开董事会的情形;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未有独立聘请外部 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独立董事:计小青 2020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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