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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gda Group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9

Oct 15,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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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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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等有关 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 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满, 经公司董事会广泛征求意见及公司大股东推选并严格资格审查,拟提名以下人员 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金炳荣、孙佩学、计小青。

我们认为: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满,进行换届选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及公司运作的需要。根据上述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 工作实绩等,未发现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发现其 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未发现其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且未发现其有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均具有独立董事必须具备的 独立性。

我们同意上述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股东的权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独立董事毛一平先生缺席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未发表意见。

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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