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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gda Group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9

Jul 29,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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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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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简称:《规范运作指引》)及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 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 独立意见

2019年上半年,未发现公司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 况;公司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对外担保制度》等有关规定,未发现存在为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已发生的对外担保均已按照法 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其他制度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公 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二、关于 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2019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未发现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 的情形。公司编制的《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客观、真 实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

三、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本次执行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 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本次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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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独立董事:

金炳荣 孙佩学 毛一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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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9 年 7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