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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gda Group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8
Apr 16,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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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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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300125) 第三届监事会
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17 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 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从积极维护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出发,认真履 行监督职责,对本年度内公司相关方面进行了监督审查,并发表了必要的核查意 见。现将 2017 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运作情况
2017 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六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基本情况如 下:
(一)2017 年 3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如下议案:
1、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 《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5、 《2016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6、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7、 《关于全资子公司 2016 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情况的议案》
-
8、 《关于商誉、存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9、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二)2017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如下议案:
-
1、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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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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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关于资产核销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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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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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17 年 5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
了《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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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2017 年 6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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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及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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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2017 年 7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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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如下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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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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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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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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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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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2017 年 10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
过了《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二、监事会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17 年度,监事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内部控制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监事会认为:本年度公司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善,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时违反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行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按照有关 规定的程序进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未发现明显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 情形。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7 年度的财务报告出具了 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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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度,公司未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和用途,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履行了 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 具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四)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2017 年度,公司未发生重大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五)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2017 年度,公司未发生重大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2017 年度,未发现公司有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形。
(六)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2017 年度,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情况。
(七)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通过对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认真审阅以及对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的建设与运作情况进行仔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并健全内部控 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范性要求。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监 事会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没有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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