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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gda Group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5

Feb 16,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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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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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300125)

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尹师州)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4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现将 2014 年度履职总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2014 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8 次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并表决,无委 托出席和缺席的情况。本人在历次董事会会议之前均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充分发 挥专业所长,经客观分析研究,认为这些议案均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在本年度8 次董事会会议表决中均投同意票,无反对、 弃权情况。

2014 年,本人出席了2013 年度股东大会,并在会议上进行了述职。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4 年度,本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对公司的下列事项发 表了独立意见:

(一)2014年1月12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中,对于《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资大连吉通燃气有限公司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

(二)2014年3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中,对于“关 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2013年度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2014年与主要关联方 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续聘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2014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方案》、

《关于增补贺永贵为公司董事的议案》发表了相应的独立意见。

(三)2014 年5 月4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中,对于《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资海南亚希投资有限公司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

(四)2014 年7 月30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中,对于公 司2014 年上半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是否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对外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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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300125)

保情况、关联交易事项及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进行了专项说明并发表了独立意 见。

(五)2014 年10 月8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中,对于《关 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关于增补韩家厚为公司董事的议案》、《关于使用超 募资金及超募资金利息收购格尔木神光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及《关 于为格尔木神光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2014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 及其他时间,多次到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与相关人员 保持良好的沟通联络,提供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二)关注公司财务运营状况:2014 年度,本人多次与其他董事及董事会 秘书、财务总监等相关高管人员进行沟通交流,运用专业知识监督分析公司财务 及运营情况,防止出现违规违法行为,切实保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在 2014 年度中主要履行了以下职责: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13 年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和核查;委 托公司审计部对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检查和评估,并出具相关核查报告。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了《2014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方案》,并提请董事会审议;对控股子公司海南亚希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 司的人事安排做了提名推荐;对控股子公司大连易世达燃气有限公司及参股子公 司山东鑫能能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进行了必要的人员调整。

四、其他工作情况

1、2014 年度,未提议召开董事会;

2、2014 年度,未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3、2014 年度,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2015 年,在董事会完成换届之前,本人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 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尹师州 日期:2015 年2 月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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