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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gda Group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5
Jan 28,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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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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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25 证券简称:易世达 公告编号:2015-006
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在大连高新园区火炬路 32 号 B 座 20 层公司 1 号会议室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本次会议通 知于 2015 年 1 月 23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 2015 年 1 月 28 日下午以现 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董事 9 人(独立董事 3 人),其中董事唐金泉、刘艳军、贺永贵、独立董事曾学敏、尹 师州、穆铁虎通讯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何启贤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大连吉通燃气有限公司 65% 股权的议
案》 公司拟将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大连吉通燃气有限公司 65%的股权以 28,425 万 元人民币转让给大连天诚燃气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终止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并对外转让的公 告》。
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大连易世达燃气有限公司 51% 股权的
议案》
公司拟将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大连易世达燃气有限公司 51%的股权以 1,530 万 元人民币转让给大连天诚燃气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中国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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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终止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并对外转让的公 告》。
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 2015 年 2 月 13 日(星期五)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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