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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gda Group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4

Oct 8,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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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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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25 证券简称:易世达 公告编号:2014-051

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在大连高新园区火炬路 32 号 B 座 20 层公司 1 号会议室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4 年 10 月 1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会议于 2014 年 10 月 8 日上午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 3 名,实 际参加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超募资金利息收购格尔木神光新能源有 限公司 100% 股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超募资金利息收购格尔木神光新能源有 限公司 100%股权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及利息 23,800 万元收购格尔木神光新 能源有限公司的 100%股权,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在新能源领 域的拓展。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施不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及超募资金利息收购 格尔木神光新能源有限公司 100%股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 2 、审议通过《关于为格尔木神光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为格尔木神光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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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认为:公司对格尔木神光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的额度为 5 亿元人民 币的担保,是公司完成收购其 100%股权后承继履行其原股东与国家开发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的《保证合同》,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同意本次对外担保。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 年 10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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