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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gda Group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4
Oct 8,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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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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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25 证券简称:易世达 公告编号:2014-050
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在大连高新园区火炬路 32 号 B 座 20 层公司 1 号会议室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 于 2014 年 10 月 1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 2014 年 10 月 8 日上午以现场 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8 人,实际参加董事 8 人 (独立董事 3 人),其中董事唐金泉、刘艳军、贺永贵、独立董事曾学敏、尹师 州、穆铁虎通讯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何启贤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一致同意,推选董事何启贤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简历如下:
何启贤,男,中国国籍,出生于 1960 年 11 月,同济大学硅酸盐专业本科毕 业,高级工程师。2001 年 12 月至 2009 年 9 月任大连世达重工有限公司董事长、 总经理,2006 年 6 月至今任大连易世达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董事,2008 年 8 月至 今任云浮易世达余热发电有限公司董事长,2009 年 9 月至今任大连世达重工有 限公司董事长,2013 年 8 月至今任山东鑫能能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董事,2013 年 8 月至今任山东石大节能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公司董事、总裁。
截至本公告日,何启贤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959,208 股,与其他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1.3 条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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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 层具体办理相应的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手续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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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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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审议通过《关于增补韩家厚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经董事会严格资格审查,拟提名增补韩家厚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 事,简历如下:
韩家厚,男,中国国籍,出生于1974 年1 月,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本 科毕业,管理学学士学位。2007 年12 月至2012 年2 月历任公司主管会计、财 务部副部长、证券部部长/证券事务代表、财务部部长,2013 年8 月至今任大连 易世达燃气有限公司董事,2013 年8 月至今任山东石大节能工程有限公司监 事,2014 年2 月至今任大连吉通燃气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公司财务总监、董事 会秘书。
韩家厚先生承诺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履行忠 实和勤勉义务,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董事职责,维护公司整体 利益。
截至本公告日,韩家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 万股,与其他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1.3 条规定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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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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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下设的战略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进行人员调整,调整后 组成委员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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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何启贤、唐金泉、曾学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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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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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尹师州、穆铁虎、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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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4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超募资金利息收购格尔木神光新能源有 限公司 100% 股权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及利息 23,800 万元收购格尔木神光新能源有限公司的 10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超募资金利息收购格尔木神光 新能源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的意 见,同日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5 、审议通过《关于为格尔木神光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如成功收购格尔木神光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将相应承接原股 东对其的担保义务,继续履行原股东与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保证 合同》。本次对外担保总额度为 5 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6.11%,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3.66%,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为格尔 木神光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6 、《关于召开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 2014 年 10 月 24 日(星期五)召开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召开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10 月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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