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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gda Group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1

Mar 28,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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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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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300125)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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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四(二):

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的规定,谨慎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特别职权,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中 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本人2010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公司会议及投票情况

2010 年度中,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共召开八次会议,两次为现场表决,六次为 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表决。本人亲自到会议现场表决两次,通过传真方式表 决六次,无缺席情况。

本人在历次董事会议之前均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在会上与相关董事交换意见, 经过客观分析研究,在报告期内八次董事会会议表决中均投同意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10 年度中,本人未单独发表独立意见,会同其他两位独立董事针对公司 的相关事项共发表三次独立意见。

(一)公司在2010 年1 月29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上,审议《关 于对“淄博鑫港新能源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我们仔 细审阅了公司的与淄博鑫港燃气公司签订的《干熄焦余热利用项目合作协议》、 子公司的贷款协议及担保协议,意见如下:公司对“淄博鑫港新能源有限公司” 用于干熄焦项目的贷款提供担保符合《干熄焦余热利用项目合作协议》的约定, 符合公司业务发展要求。建议公司管理层建立风险预防机制,降低母公司由于担 保所带来的财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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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300125)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二)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主要关联方日 常交易的议案》,公司拟向大连力科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大 连世达重工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采购余热发电项目所需的相关产 品。

根据相关规定,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作 为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此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议案和协议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经公司第一届 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表决通过。关联董事就相关议案的表决进行了回避。本次 董事会的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此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此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系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定价按照市场价格确定, 若无市场定价,则按照公平和合理的原则约定,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未发现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行为和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三)公司在2010 年12 月5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审议《关于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出具的大信专审字[2010]第3-0200 号《关于 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 况的鉴证报告》,截止2010 年10 月31 日,公司已用自筹资金11,896,446.12 元预先投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已安排的募投项 目—易世达科技园—研发中心项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11,896,446.12 元置换上述预先已投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我们认为:公司以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 金,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关于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 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况。因此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 资金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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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300125)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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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情况的调查

2010 年度内,本人多次到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多方面了解公司的内部治理 情况、项目运行情况及相关财务、销售状况;日常与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保持良好的联络,及时掌握公司的经营情况,在监督中促进公司日趋完善, 维护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和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的委员,在2010 年度中主要履行了以下职责:

1.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10 年度内未召开会议。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10 年度中,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工作会议一次。根据公司的 实际经营情况及与公司管理层充分必要的沟通,同意将公司2010 年度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方案提请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0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工作会议两次,分别对公司2009 年度 审计报告和2010 年1-6 月审计报告进行审议。公司2009 年度审计报告和2010 年度1-6 月审计报告所采用的会计政策、核算方法、会计计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相关时点的财务状况以及相应阶段的经 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四、自身学习情况

本人在2010 年度中,积极参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组织的各种培训活动,认真学习《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忠诚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既监督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规范运作, 又协助公司和谐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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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300125)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本人于2010 年3 月28 日至3 月31 日参加了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授 权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班学习,取得独立董事结业 证书。

五、其他工作情况及建议

2010 年,公司整体运作良好,管理更加规范,并成功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市场。在本年度内,本人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未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 务所、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人员储备的不断增加,建议公司需不断加强对内 部控制体系和经营治理结构的完善,提高项目质量,节约投资成本,为公司和广 大股东创造更多的效益。

2011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实勤勉的职业精神,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 体利益和广大股民的合法权益。希望公司在未来的发展中,能积极开拓市场,取 得更辉煌的业绩!

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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