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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gda Group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3
Apr 26,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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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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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专项核查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专项核查报告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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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 赛特广场 5 层 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专项核查报告
致同专字( 2024 )第 210A010212 号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聆达股 份”)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3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 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 注的基础上,对后附的《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 表及说明》(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进行了专项核查。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 (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的有关规定,编制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保 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聆 达股份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核查工作的基础上对聆达股份管 理层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提出鉴证结论。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 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核查工作,以合理确信营 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不存在重大错报。在核查工作中,我们结合聆达股份实际 情况,实施了包括核对、询问、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核查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的核查工作为提出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经核查,我们认为,聆达股份管理层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在所有 重大方面符合上市规则和自律监管指南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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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核查报告仅供聆达股份披露营业收入扣除事项及扣除后的营业收入金 额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姜韬 中国注册会计师 姜雪 中国·北京 二 〇 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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