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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gda Group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3
Apr 26,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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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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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2023 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 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从积极维护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 督职责,对本年度内公司相关方面进行了监督审查,并发表了必要的核查意见。 现将 2023 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运作情况
2023 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十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基本情况如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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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3 年 3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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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如下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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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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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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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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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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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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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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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3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2023 年 5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候选人的 议案》。
(四)2023 年 5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五)2023 年 5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如下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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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公司符合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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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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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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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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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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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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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于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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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承诺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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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3 年-2025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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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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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关于公司与铜陵狮子山高新区管委会签订高效光伏电池片项目投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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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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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2023 年 7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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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下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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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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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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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于核查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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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2023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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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八)2023 年 10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 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九)2023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十)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对公司部分应收账款进行债务重组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3 年度,监事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内部控制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监事会认为:本年度公司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按照有关规定的程序进行,公司股东 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3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的审计报告予以认可;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 事务所出具出具了“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涉及事项所做出的说明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真实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同意董事会该专项说明。公司监事会将依法履行监督职 责,积极配合公司董事会的各项工作,持续关注董事会和管理层相关工作的开展 及整改,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监事会检查了公司 2023 年度信息披露情况。公司严格按照信息披露有关规 定,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及时,确保了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报 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刊登更正公告或补充公告的情形,没有发现内幕信息知情 人员违规泄露公司信息及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2023 年度,公司未发生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五)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2023 年度,公司未发生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形。
(六)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子公司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金寨嘉悦)于2023 年6 月12 日向关联方安徽新旭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新旭”)付款380 万元,安徽新旭分别于 2023 年6 月13 日退回300 万元、2023 年9 月28 退回 80 万元。该关联交易聆达股份未履行相关内部控制的决策、审批程序。
金寨嘉悦于2023 年12 月25 日向关联方浙江容硕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付款 180 万元。截至本报告日,尚未收回。该关联交易聆达股份未履行相关内部控制 的决策、审批程序。
(七)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通过对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认真审阅以及对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的建设与运作情况进行仔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 年 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在内部控制执行过程中存在 问题,公司需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并加强内部审计,加强对内部控制的执行
监督,使之适应公司的发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