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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gda Group Co.,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1

Mar 8,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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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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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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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1-3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4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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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 赛特广场 5 层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

关于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致同专字( 2021 )第 210A001270 号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聆达股份”)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 [2007] 500 号)的规定编制上述前次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对照表是聆达股份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 施审核的基础上对聆达股份董事会编制的上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对 照表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 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合理确信上述前 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对照表不存在重大错报。在审核工作中,我们结合 聆达股份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 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聆达股份董事会编制的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报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 益情况对照表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 监发行字 [2007] 500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聆达股份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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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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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仅供聆达股份本次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使用, 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李宜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姜雪

中国·北京 二〇二一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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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 监发行字【 2007 】 500 )号的规定,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将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1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0]1234 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齐鲁证券有限公司)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系统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普通股( A 股)股票 1,500 万股,发行价为每 股人民币 55 元。截至 2010 年 9 月 28 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 82,500 万元,扣除发行 费用 4,720.22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77,779.78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大信验字 [2010] 第 3-0021 号《验资报告》验证。

  • 2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文件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 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保证募集资 金的规范使用。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 2010 年 9 月 29 日起对募集资金实行 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 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的规定, 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 90,593.67 万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 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件 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

表。

  • 2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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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详见附件 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三、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无。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 2013 年 6 月 6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 分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参股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淄博鑫能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共 同出资 10,000 万元设立山东鑫能能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淄博鑫能能源集团有限公 司以土地、货币方式出资 5,100 万元,占比 51%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出资 4,900 万元, 占比 49% 。山东鑫能能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已于 2013 年 8 月 16 日完成工商注册登 记。 2015 年 3 月 1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参股 公司山东鑫能能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49% 股权的议案》,将持有的山东鑫能能源设 备制造有限公司 49% 的股权以 5,230 万元转让给廊坊华本油气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 2014 年 1 月 30 日召开的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 部分超募资金增资大连吉通燃气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27,855 万元增资大连吉通燃气有限公司,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大连吉通燃气有限公司 65% 的股权。 2014 年 5 月 9 日,大连吉通燃气有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注册资 本 28,570 万元。 2015 年 2 月 13 日,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转让控股子公司大连吉通燃气有限公司 65% 股权的议案》,公司将持有的大连吉 通燃气有限公司 65% 的股权以 28,425 万元转让给大连天诚燃气有限公司。

五、临时闲置募集资金情况

2015 年 5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 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3 亿元的闲置超募 资金购买一年期以内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2017 年 5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 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2 亿元的闲置超 募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期限两年。

2020 年 2 月 4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 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3 亿元的闲置超募 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期限两年。

公司根据上述决议及授权,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对购买理财具体情况进行公告。

六、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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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
区支行
212060070018010044335 活期 751.62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软件园支行 411903868510999 活期 72,389.86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星海支行 3400202319005111310 活期 469.90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高新技术产
业园区支行
0603014170005128 活期 328,977.69
合计 402,589.07

上述存款余额系募集资金专户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等净收入。

七、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 1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详见附件 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的收益低于承诺的累计收益

  • 相关说明详见附件 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 八、前次募集资金中以资产认购股份的,该资产运行情况

无。

九、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的有关内容对照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与定期报告和其他信 息披露的文件有关内容与已经公开披露的信息一致。

附件: 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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