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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gda Group Co.,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0

Dec 21,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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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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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1 日召开第五 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 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披露指引 4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监事会认真审阅了《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等相关文件,全体监事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就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 计划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披露指引 4 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指导意见》、《披露指引 4 号》等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在推出员工持股计划前,已充分征求员工意 见,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不存 在公司向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 安排。

4、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指导意见》、《披露指引 4 号》及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 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 共享机制,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 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实现公 司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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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赵开新先生、胡克女士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 计划相关议案回避表决,上述监事回避表决后,公司有表决权的监事人数不足监 事会成员半数,无法形成有效决议,因此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 年 12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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