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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gda Group Co.,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6

Feb 3,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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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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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234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 所同意,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世达”、“公司”) 由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名齐鲁证券有限公司,2015年9月整体变更 改制更为现名,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中泰证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 统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普通股(A 股)股票15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55 元。截至2010年9月28日,共募集资金82,5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 金净额为77,779.7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 大信验字[2010]第3-0021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48,257.19万元,其中2015年度投入 6,000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37,313.59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与存放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文件的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办法于2009年9月29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 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 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15年12月31日, 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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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单位: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交通银行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支行 212060070018010044335 活期 4,313,632.62
小 计 4,313,632.62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软件园支
411903868510999 活期 1,112,809.8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软件园支 41190386858000306 定期 20,000,000.00
小 计 21,112,809.8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星海 3400202319005111310 活期 23,693.57

小 计
23,693.57
中国民生银行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0603014170005128 活期 26,600,840.75

中国民生银行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703006670 定期 20,000,000.00
支行
小 计
46,600,840.75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 75080155200000052 活期 51,084,931.54
学苑广场支行
小 计
51,084,931.54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理财产品 200,000,000.00
小 计 200,000,000.00
齐鲁证券 理财产品 50,000,000.00
小 计 50,000,000.00
合 计 373,135,908.29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及股权转让 收益共7,791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6,000万元,为使用超募资金支付的格尔木 神光新能源有限公司股权收购款,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附件。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及转让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公司2015年2月13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 控股子公司大连吉通燃气有限公司65%股权的议案》、《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大连 易世达燃气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2015年3月1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参股公司山东鑫能能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49%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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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

权的议案》,详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投入项目 批准投资时间 投入金额 批准转让时间 转让金额
大连易世达燃气有限公司 2013-5-8 1,530.00 2015-2-13 1,530.00
山东鑫能能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2013-6-6 4,900.00 2015-3-19 5,230.00
大连吉通燃气有限公司 2014-1-12 27,855.00 2015-2-13 28,425.00
合计 34,285.00 35,185.00

上述三项初始投资金额34,285.00万元,收到股权转让款35,185.00万元,另 外转让大连吉通燃气有限公司股权时,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收到股权 受让方逾期违约金272.33万元,总计收到股权转让款35,457.33万元,全部存入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5年度,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 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使用》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 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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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

(本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 庆 刚 尤 墩 周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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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77,779.78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000.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8,257.1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
目和超募资
金投向
是否已变
更项目(含
部分变更)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
调整后投
资总额(1)
本年度投
入金额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金额(2)
截至期末投
入进度(%)
(3)

(2)/(1)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
本报告期
实现的效
截止报告
期末累计
实现的效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
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
一、承诺投资
项目
补充流动资
8,000.00 8,000.00 - 8,000.00 100% 2010/11/1 不适用 不适用
湖北世纪新
峰合同能源
管理项目
7,760.00 7,760.00 - 7,773.94 100% 2013/1/1 -230.40 269.46
易世达科技
园研发中心
项目
5,071.00 5,071.00 5,070.95 100% 2016/6/30 不适用 不适用
小计 - 20,831.00 20,831.00 - 20,844.89 - -230.40 269.46 - -
二、超募资金
投资项目
喀什飞龙合
同能源管理
项目
3,600.00 3,600.00 - 3,612.30 100% 2014/6/9 142.36 80.96
格尔木神光
新能源有限
23,800.00 23,800.00 6,000.00 23,800.00 100% 2014/11/1 2,659.97 2,516.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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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小计 - 27,400.00 27,400.00 6,000.00 27,412.30 2,802.33 2,597.80 - -
合计 - 48,231.00 48,231.00 6,000.00 48,257.19 - 2,571.93 2,867.26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1、易世达科技园研发中心项目:土建主体工程已结束,公司将根据目前战略发展调整的实际情况,对原招股
说明书中的研发项目进行重新论证和调整补充。目前尚在研发项目立项讨论阶段,相关设备采购工作暂停,待
研发项目经公司权力机构批准后及时对外公告并实施。本年度经减值测试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
2、湖北世纪新峰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业主对水泥生产线进行系统改造,导致余热参数发生变化并且无法满足
原项目的设计要求,因此无法达到预期效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1、公司使用超募资金3,600 万元投资“喀什飞龙2000 吨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余热发电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详
见公司公告:2011-003),目前正常运营。2、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3,800 万元收购格尔木神光新能源有限公司
100%股权(详见公司公告:2014-052)。该公司已于2014 年11 月20 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目前正常运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石大节能工程有限公司于2013 年8 月1 日完成对全资子公司湖北易世达新能源有限责任
公司的吸收合并,湖北易世达法人主体注销,由山东石大负责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湖北世纪新峰雷山水泥有限
公司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运营。(详见公司公告2013-035)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为加快项目建设以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先行以自筹资金支付易世达科技园-研发中心
项目款项1,189.64 万元。2010 年12 月5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核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1,189.64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相关资金已完成置换。2、2014 年12 月16 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替代未到期募集资
金定期存款向神光新能源有限公司支付格尔木神光新能源有限公司的部分股权转让款4000 万元,于2015 年1
月完成置换。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和以定期存单及现金管理的形式进行存放和管理。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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