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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gda Group Co.,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0

Dec 7,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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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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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

鉴证报告

大信专审字[2010]第3-0200 号

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 截至 2010 年10 月31 日止管理层编制的《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进行了鉴证。

一、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编 制专项说明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鉴证材料,设计、 实施和维护与专项说明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专项说明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专项说明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 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 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 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了解、询问、检查等我 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意见

我们认为,上述《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 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 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截至 2010 年10 月31 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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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告使用范围说明

本鉴证报告仅供贵公司用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之目的,不得用作任何其它目的。 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鉴证业务的注册会计 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胡咏华

中 国 · 北 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杨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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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11 月1 日

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大连易世达新 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 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234 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齐鲁证券有限公司采用网下询 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5,000,000.00 股, 发行价格为每股55.00 元。截止2010 年9 月28 日,本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15,000,000.00 股,募集资金总额825,000,000.00 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

40,177,50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784,822,500.00 元。已于2010 年9 月28 日汇入本公 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分别为: 缴存入公司在交通银行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支行开立的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为212060070018010044335)150,000,000.00 元,缴存入公司在上海浦 东发展银行大连分行营业部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为75010157870000280)

177,600,000.00 元,缴存入公司在招商银行大连软件园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为 411903868510999)257,222,500.00 元,缴存入公司在民生银行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支行开 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为750314170005128)200,000,000.00 元。另扣减审计费、律师 费、信息披露等发行费用7,024,693.45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77,797,806.55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大信验字[2010]第3-0021 号 的验资报告。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 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总投资额 投入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核准项目编号
1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8,000.00 8,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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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湖北世纪新峰雷山水泥有限公司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7,760.00 7,760.00 鄂发改能源[2009]1433 号鄂发改能源[2007]1100 号鄂发改能源函[2009]834 号
3 易世达科技园—研发中心项目 5,071.00 5,071.00 大高发改函[2009]82 号
合 计 20,831.00 20,831.00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 1、截至2010 年10 月31 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数额(元) 履行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1 易世达科技园—研发中心项目 11,896,446.12 经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发展改革局核准,核准号为大高发改函[2009]82 号;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大连市环境保护局环评许准字[2009]第060228号批准。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使用自有资金情况与招股说明书承诺内容对照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招股说明书承诺投资总额(元) 累计实际投资总额(元) 累计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的差异(元)
1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80,000,000.00 80,000,000.00
2 湖北世纪新峰雷山水泥有限公司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77,600,000.00 77,600,000.00
3 易世达科技园—研发中心项目 50,710,000.00 11,896,446.12 38,813,553.88
合 计 208,310,000.00 11,896,446.12 196,413,553.88

四、募集资金的其他使用情况

截止2010 年10 月31 日,本公司不存在用募集资金归还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关的贷 款、用募集资金存单质押取得贷款等其他情况。

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10 月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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