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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gda Group Co.,Ltd. — Annual Report 2017
Apr 16,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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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ual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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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125 证券简称:易世达 公告编号:2018-029
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 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无。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118,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00 元 (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 股票简称 | 易世达 | 股票代码 | 300125 | |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 姓名 | 陈祥强 | 刘琦 | ||
| 办公地址 | 大连高新园区火炬路32号B座20层 | 大连高新园区火炬路32号B座20层 | ||
| 传真 | 0411-84732571 | 0411-84732571 | ||
| 电话 | 0411-84732571 | 0411-84732571 | ||
| 电子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email protected] |
2 、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余热发电业务方面:公司余热发电业务收入主要集中于水泥行业,公司通过总承包、工程设计、设备制造及成套、技 术服务等方式,为客户提供节能减排的专业化服务。2017年度,水泥行业的整体效益较往年实现较大幅度的增长,主要原因 在于行业库存处于历史相对低位,市场需求大于供给,促使价格持续上涨;另一方面,也得益于国家和地方政府、协会及大 企业等加快水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推进水泥企业错峰生产的相关政策。但水泥余热发电业务的存量市场有限,竞争比 较激烈,新增订单的拓展难度很大。随着水泥行业的规模化、集中化整合,水泥余热发电业务以及有关节能技术的升级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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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已呈现出逐步集中于行业龙头企业的趋势。
(2)光伏发电业务方面:公司光伏发电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全资子公司格尔木神光新能源有限公司运行的合计53MW的并 网光伏电站。2017年度,国内光伏发电行业规模持续快速增长,全年新增装机容量5306万千瓦,同比增长53.6%,其中光伏 电站3362万千瓦,分布式光伏1944万千瓦。新增装机布局,已从西北部地区逐渐向中东部地区转移,分布式光伏提速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无新增光伏业务,原有光伏电站因早期技术、设计等不完善,受天气影响较大,且当地弃光严重,导致经营 业绩持续亏损,公司正在积极研究解决措施。
3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017年 | 2016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15年 | |
|---|---|---|---|---|
| 营业收入 | 112,684,305.11 | 162,605,434.80 |
-30.70% |
374,410,455.57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64,247,685.99 | -62,258,325.98 |
-324.44% |
8,029,023.73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 ||||
| -274,187,152.83 | -89,802,786.14 |
-205.32% |
-53,690,445.93 |
|
|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041,325.62 | 73,770,516.42 |
-93.17% |
13,823,497.48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2.24 | -0.53 |
-322.64% |
0.07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2.24 | -0.53 |
-322.64% |
0.07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9.32% | -5.84% |
-23.48% |
0.73% |
| 2017年末 | 2016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15年末 | |
| 资产总额 | 1,397,739,483.70 | 1,734,183,287.80 |
-19.40% |
1,971,013,863.04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769,216,286.57 | 1,033,463,972.56 |
-25.57% |
1,098,082,298.54 |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
| 营业收入 | 18,574,056.67 | 26,576,751.44 |
41,203,016.51 |
26,330,480.49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2,423,872.60 | -1,651,333.37 |
15,485,567.77 |
-265,658,047.79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 -12,407,875.39 | -4,555,651.19 |
11,271,667.00 |
-268,495,293.25 |
|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135,091.13 | 4,001,424.23 |
7,119,197.05 |
3,055,795.47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 单位:股 | |||||||
|---|---|---|---|---|---|---|---|
| 4,669 | 年度报告披露 | 4,245 | 0 | 年度报告披露 | 0 | ||
| 报告期末表决 | |||||||
| 报告期末普通 | 日前一个月末 |
日前一个月末 |
|||||
权恢复的优先 |
|||||||
| 股股东总数 | 普通股股东总 |
表决权恢复的 |
|||||
| 股股东总数 | |||||||
| 数 | 优先股股东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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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 | 数 | |||||||||||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
| 量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 杭州光恒昱股 权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 法人 |
21.88% | 25,820,000 |
25,820,000 |
||||||||
质押 |
21,938,000 | |||||||||||
| 中央汇金资产 管理有限责任 公司 |
国有法人 | 4.79% | 5,648,300 |
|||||||||
| 中海信托股份 有限公司-中 海-浦江之星 50号集合资金 信托 |
其他 | 4.76% | 5,613,612 |
|||||||||
| 阎克伟 | 境内自然人 | 3.44% | 4,062,674 |
|||||||||
| 于庆新 | 境内自然人 | 3.07% | 3,619,349 |
|||||||||
| 何启贤 | 境内自然人 | 1.89% | 2,227,054 |
2,227,054 |
||||||||
| 上海久铭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 -久铭稳健17 号私募证券投 资基金 |
其他 | 1.61% | 1,900,000 |
|||||||||
| 王文娟 | 境内自然人 | 1.59% | 1,871,145 |
|||||||||
| 张映浩 | 境内自然人 | 1.50% | 1,765,700 |
|||||||||
| 汪清春 | 境内自然人 | 1.50% | 1,764,800 |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 | ||||||||||||
| 股东阎克伟和股东何启贤具有关联关系;股东阎克伟控制股东于庆新的证券账户;其他未知。 | ||||||||||||
| 动的说明 | ||||||||||||
(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picture [181 x 13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5 、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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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是
光伏产业链相关业;节能环保服务业
(1)余热发电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余热发电业务对外拓展阻力较大,未实现新增订单,但公司经营管理团队顶住巨大压力,通过积极不懈 的坚持,群策群力,攻坚克难,在做好运营电站挖潜增效工作的同时,有效实施了应收账款项目、应付账款项目的清理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深入研究了原有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与业主协同对项目运营方式进行了优化完善,有效促进了相关收益 的加速收回,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电站的管理效率。
(2)光伏发电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光伏发电业务主要集中在全资子公司格尔木神光新能源有限公司运营的并网光伏电站。由于是较早采用 高倍聚光发电技术的电站,在实际运行中已逐渐呈现出一定的设计及技术缺陷;同时受天气影响较大,阴天下雨往往无法正 常发电,虽然天气晴朗时能实现较高的发电负荷,但受制于当地限电因素,发电利用小时数远远低于预期。鉴于此,公司组 织人员积极内部挖潜、夯实管理,尽量减少天气、限电等不可控因素给企业造成的经营压力,全年合计上网电量6,621.59万 度,实现电费收入5,321.91万元。
(3)对外投资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合理滚动使用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超募资金和不 超过1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管理,累计实现收益874.43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初涉投资新业务领域,以自有资金4,500万元参股北京华数康数据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北京华数康), 增资完成后持有3.0005%的股权。本次投资是公司顺应经济发展新模式,进行业务转型的积极探索。
报告期内,公司与北京华数康共同投资设立上海易世达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 金出资4,000万元,持有上海易世达80%股权。本次投资合作,有利于上海易世达收纳合作方北京华数康前期在商业保理业 务方面的培育,积极寻求业务协同和新发展方向。
(4)优化资产结构
报告期内,公司着力以解决历史遗留、化解经营风险、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为工作目标,紧紧围绕以降成本、降费用、 降低非现金资产、退出非主营业务领域为主要的“三降一退”工作方针,以降低四大流动资产为核心抓手,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清理、排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在应收账款清收、应付账款管理、存货消化等方面积极开展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报 告期末,公司本部应收账款同比下降 68.43%,应付账款同比下降38.02%,存货同比下降41.97%,注销2家全资子公司、1家 控股子公司,实施了2家子公司的股权转让,公司整体资产结构进一步优化。
(5)公司治理情况
①优化治理结构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管理团队成员,因为实际情况,陆续发生了变更。增补选举和重新聘任后的相关 构成人员,覆盖业务范围更加广泛,擅长领域包含股权投资业务、税收管理业务、金融市场业务、统计学和大数据分析以及 财经法律类具体实务等,为公司未来的战略发展规划,提供更为完善的决策导向。
②增效内部管控
报告期内,公司梳理了内部各项重点管理流程,调整了相关部门的职责和岗位,进行了必要的工作流程简化,更新内部 控制制度,完善内部管控的操作性、执行性及责任追究制,加强各个层级的执行力,强化风险控制职能,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多角度持续提升内部经营管理水平,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夯实根基。
③加强队伍建设
报告期内,公司对中层管理团队及员工队伍进行了优化配置,积极引导员工主动提升自身业务水平和拓展专业技能,并 为员工提供了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培训,外派部分中层管理人员到优秀的公司学习成熟的内部控制及丰富的管理经验;通过 组织“员工座谈会”和以公司工会委员会为纽带的形式,广泛听取员工的心声,解答疑问,解读政策,齐心协力,共同探讨如 何解决公司面临的困境。2017年度,在全体员工的通力合作和努力之下,公司攻克了很多历史遗留难题,形成了良性互动、 互相促进的工作局面,营造了和谐健康的企业文化氛围。
(6)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268.43万元,同比减少30.70%;营业利润为-26,523.30万元,同比减少229.10%;利润总 额为-26,396.08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694.4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424.77万元,同比减少324.44%;基本每 股收益为-2.24元,同比减少322.64%。
报告期内,公司余热发电工程业务持续下滑,光伏发电业务因光照情况低于历史平均气象条件及当地限电影响,导致营 业收入下降;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报告期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存货、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等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公司对上述资产计提了较大金额的资产减值准备,导致公司营业利润、利 润总额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大幅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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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30.70%,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减少44.64%,主要系报告期内余热发电工程业务减少所致。 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减少39.75%,主要系余热发电安装工程业务营业税改交增值税所致。
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22.06%,主要系报告期内余热发电工程业务售后服务费用减少所致。
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23.77%,主要系报告期计入管理费用的职工薪酬和新设立子公司开办费用增加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265.10%,主要系报告期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资产 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所致。
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59.44%,主要系上年同期处置联营公司长期股权形成的投资收益所致。 资产处置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140.70%,主要系报告期公司处置固定资产形成损失所致。
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100%,主要系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本期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 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科目,去年同期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所致。
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93.33%,主要系上年同期格尔木神光收到业绩补偿款所致。
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3260.23%,主要系云浮易世达对不符合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部分转回所致。 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97.72%,主要系上年同期格尔木神光收到业绩补偿款计提大额所得税费用所致。
2 、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 、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 10% 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营业收入比上年 | 营业利润比上年 | 毛利率比上年同 | ||||
|---|---|---|---|---|---|---|
| 产品名称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毛利率 | |||
| 同期增减 | 同期增减 | 期增减 | ||||
| 能源服务 | 40,021,306.01 | 8,498,090.19 |
21.23% |
58.24% |
205.03% |
53.22% |
| 光伏发电 | 53,219,053.00 | 24,361,274.10 |
45.78% |
-7.35% |
-13.08% |
-3.01% |
| 建造合同 | 12,435,323.89 | 4,487,676.67 |
36.09% |
3.59% |
253.50% |
60.45% |
| 余热发电设备成 | ||||||
| 6,477,701.30 | 1,732,939.77 |
26.75% |
-90.39% |
-86.54% |
7.64% |
|
| 套 | ||||||
4 、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 、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 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268.43万元,同比减少30.70%;营业利润为-26,523.30万元,同比减少229.10%;利润总额为 -26,396.08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694.4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424.77万元,同比减少324.44%;基本每股收 益为-2.24元,同比减少322.64%。
报告期内,公司余热发电工程业务持续下滑,光伏发电业务因光照情况低于历史平均气象条件及当地限电影响,导致营业收 入下降;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报告期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存货、长期应收款、长期 股权投资等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聘请专业机构评估,根据测试和评估结果公司对上述资产计提了较大金额的资产减值准备, 导致公司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大幅下降。
6 、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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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 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①为规范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了修订,并下达了 “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通知规定: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 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 支。企业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 准则进行调整。
②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 号),要求自2017年5月28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修订并发布了《关于 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和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按照上述通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 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将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 出中处置非流动资产损益列报于资产处置收益项,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仍在营业外支出项列示,对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 用追溯调整法,对2017年比较财务报表进行重新表述。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当期损益、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均无影响。
( 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 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17年8月14日召开的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北京华数康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上海易世达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 其中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出资4,000万元,持有该公司80%的股权。 2017年9月19日,上海易世达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完成注 册手续,并取得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本报告期上海易世达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纳入财务报表合 并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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