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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gda Group Co.,Ltd. — AGM Information 2025
Dec 2,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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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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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300125
证券简称: ST* 聆达 公告编号: 2025-117**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出资人组会议暨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8 日收到六安 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六安中院)送达的(2024)皖 15 破申 127 号《民 事裁定书》,六安中院裁定受理申请人金寨汇金投资有限公司对公司的重整申请; 同日,公司收到六安中院送达的(2025)皖 15 破 1 号《决定书》,六安中院指 定聆达股份清算组担任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8 日披露的 《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及子公司重整并指定管理人暨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重整计划草案涉及出资人 权益调整事项的,应当设出资人组对该事项进行表决,管理人定于 2025 年 12 月 18 日(星期四)下午 15:00 在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现代产业园区金寨嘉悦新 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出资人组会议,对《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 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进行审议表决。
同时,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于 2025 年 12 月 18 日下午 15:00 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鉴于出资人组会议和股东大会参会人员 一致,为便于股东投票表决,提高会议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安排 2025 年第四 次临时股东大会与出资人组会议同期召开(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会议采取现 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现就本次会议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名称: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组会议暨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 东大会
- 2、会议召集人:
(1)出资人组会议召集人:公司管理人
(2)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企业破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2 月 18 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12 月 18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简 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18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18 日 9:15 至 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 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 现场或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 准。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全资子公司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具 体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经济开发区(现代产业园区)笔架山路 1 号)。
7、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2 月 12 日
8、出席对象:
(1)截至 2025 年 12 月 12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会议并行使表决权,股东可 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重整管理人相关工作人员。
(4)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
|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
||
| 1.00 | 《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3.00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4.00 |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5.00 | 《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 √ |
| 6.00 | 《关于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7.00 | 《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 |
| 8.00 |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9.00 |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 调整方案》 |
√ |
-
1、以上提案 1.00-8.00 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
-
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文件。
2、提案 9.00 需要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 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且属于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 事项,需对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 票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 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
3、提案 9.00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聆达集团股
-
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三、会议登记事项
-
1、登记时间:2025年12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
2、登记地点: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具体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
-
寨县经济开发区(现代产业园区)笔架山路1号)。
-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 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 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 托书(见附件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 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 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 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 登记表》(附件2),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信件请于2025年12月15日16:00前送 达公司证券部,以便登记确认。
(4)公司不接受股东以电话方式登记,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 出席。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 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 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冬林
联系地址: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具体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
经济开发区(现代产业园区)笔架山路1号)
联系电话:0564-7339502 传真:0564-7339502
公司邮箱:[email protected]
-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参会人员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风险提示
-
1、法院虽已受理公司重整,但公司后续仍然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
-
并被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如果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则根据《上市规 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本次会议尚未召开,重整计划涉及的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能否获得出资 人组会议表决通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重整最终的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以经六 安中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中规定的内容为准。
-
3、本次重整中转增股本所涉及的除权(息)相关事宜尚未确定,公司将进
-
一步充分论证,待除权(息)安排明确后将及时发布公告。
-
4、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 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
1、《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
2、《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特此公告。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2 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
2、《股东参会登记表》
-
3、《授权委托书》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
1、投票代码:350125
-
2、投票简称:聆达投票
-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 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 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 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
| 对候选人A 投X1 票 | X1 票 |
| 对候选人B 投X2票 | X2票 |
| … | … |
| 合 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若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 1、投票时间:2025年12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18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
-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参会登记表
| 股东姓名 | 身份证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
||
|---|---|---|---|
| 股东账户卡号 | 持股数量 | ||
|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 | ||
| 电子邮箱 | 邮编 | ||
| 是否本人参会 | 备注 |
年 月 日
附件3: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聆达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以下议案以投 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 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表决意见 | 表决意见 | 表决意见 |
|---|---|---|---|---|---|
|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
同 意 |
反 对 |
弃 权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
|||||
| 1.00 | 《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 的议案》 |
√ | |||
| 2.00 |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 3.00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 4.00 |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 案》 |
√ | |||
| 5.00 | 《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 议案》 |
√ | |||
| 6.00 | 《关于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 案》 |
√ | |||
| 7.00 | 《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的议案》 |
√ | |||
| 8.00 |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 9.00 |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 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
√ | |||
| 注: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将表决意见以“√”填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所对应的空格内。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性质: 持股数量: 受托人姓名(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