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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gda Group Co.,Ltd. — AGM Information 2015
May 20,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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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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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25 证券简称:易世达 公告编号:2015-043
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 会议决定于2015年5月26日(星期二)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 的通知已于2015年5月5日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公告编号: 2015-039),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会议有关 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及合规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同意召开本次 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5月26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5月25日-5月2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简 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26日上午9:30至11:30, 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 月25日下午15:00至5月2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 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 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 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20层1号会议室(大连高新园区火炬路32号B座20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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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登记日:2015年5月19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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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出席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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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截至2015年5月19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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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按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并 行使表决权,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 是本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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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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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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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审议《201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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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审议《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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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审议《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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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审议《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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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审议《201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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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审议《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5-2017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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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审议《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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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审议《关于聘任201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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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 年度审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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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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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审议《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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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提名赖建清担任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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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提名吴爱福担任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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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提名何启贤担任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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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提名韩家厚担任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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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非独立董事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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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审议《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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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提名侯宏启担任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1.2 提名肖作平担任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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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提名林志担任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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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独立董事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选举,且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 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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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审议《关于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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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提名戴楠担任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
12.2 提名刘琦担任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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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非职工监事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选举。
上述议案1-6 已分别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7 已分别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8-12 已分别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 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 上做述职报告。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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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登记时间:2015年5月22日(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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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登记地点: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具体地址:大连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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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园区火炬路32号B座20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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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 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 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 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 代理人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 表》(附件1),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信件请于2015年5月22日16:00前送达公司证 券部,以便登记确认。
- (4)公司不接受股东电话方式登记,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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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具体程序如下:
-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
1、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26日上午9:30至
-
11:30,下午13:00至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
2、投票代码:365125; 投票简称:易达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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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为买入股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 1,2.00元代表议案2,10.01代表议案10中子议案10.1,依此类推,每一项议案应以相 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 序号 | 议案名称 | 对应申报价格 |
|---|---|---|
| 1 | 《201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1.00 |
| 2 | 《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2.00 |
| 3 | 《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3.00 |
| 4 | 《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4.00 |
| 5 | 《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5.00 |
| 6 | 《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5-2017年)》 | 6.00 |
| 7 | 《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 7.00 |
| 8 | 《关于聘任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8.00 |
| 9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9.00 |
| 10 | 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
| 10.1 | 提名赖建清担任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01 |
| 10.2 | 提名吴爱福担任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02 |
| 10.3 | 提名何启贤担任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03 |
| 10.4 | 提名韩家厚担任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04 |
| 11 | 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
| 11.1 | 提名侯宏启担任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1.01 |
| 11.2 | 提名肖作平担任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1.02 |
| 11.3 | 提名林志担任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1.03 |
| 12 | 关于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
| 12.1 | 提名戴楠担任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 12.01 |
| 12.2 | 提名刘琦担任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 12.02 |
注: 因议案中含累积投票表决事项,为便于有效表决,故本次不设“总议案”;累积投票议案10、 11、12需逐项表决子议案。
(3)在“委托股数”项下输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分非累积投票制议案和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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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投票制议案两种情况申报:
A、对于非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输入表决意见,1股代表 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具体如下:
| 表决意见种类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1股 | 2股 | 3股 |
B、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10、11、12,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 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持有的选举非独立董事的总票数,为其持有的股数与4的乘积。 股东可以将票数分散投给多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全部投给一位候选人,但总 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4的乘积。股东持有的选举独立董事的总票数,为其持有 的股数与3的乘积。股东可以将票数分散投给多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全部投给 一位候选人,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3的乘积。股东持有的选举监事的总票 数,为其持有的股数与2的乘积。股东可以将票数分散投给2位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全 部投给一位候选人,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2 的乘积。
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如下:
| 类别 | 可表决的股份总数 |
|---|---|
| 选举非独立董事 | 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
| 选举独立董事 | 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
| 选举非职工监事 | 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
-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视为未参与投票。
-
4、投票举例:
如某股东拟对公司议案1投同意票,对议案2投反对票,对议案10.1投同意票,则 申报如下:
| 申报如下: | ||||
|---|---|---|---|---|
| 投票代码 | 投票简称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委托数量 |
| 365125 | 易达投票 | 买入 | 1.00 | 1股 |
| 365125 | 易达投票 | 买入 | 2.00 | 2股 |
| 365125 | 易达投票 | 买入 | 10.01 | 选举票数 |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 1、通过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25日15:00至2015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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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
-
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 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
-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他事项
1、联 系 人:韩家厚 刘琦
联系地址: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具体地址:大连高新园 区火炬路32号B座20层)
联系电话:0411-84732571 传 真:0411-84732571
-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参会人员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
1、《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
2、《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
3、《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
4、《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
5、《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
6、《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21日
附件:1、《股东参会登记表》2、《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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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参会登记表
| 股东姓名 | 身份证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
||
|---|---|---|---|
| 股东账户卡号 | 持股数量 | ||
|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 | ||
| 电子邮箱 | 邮编 | ||
| 是否本人参会 | 备注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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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大连易世达新能源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 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 代为行使表决权。
| 议案号 | 议案内容 | 表决意见 | 表决意见 | 表决意见 |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1 | 《201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2 | 《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3 | 《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4 |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
| 5 | 《201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
| 6 | 《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2015-2017 年)》 |
|||
| 7 | 《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的议案》 |
|||
| 8 | 《关于聘任2015 年度审计机构的 议案》 |
|||
| 9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10 | 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 |||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
同意票(股),请填 票数(票数合计不 超过股东持股数的 4倍) |
反对票(股),请 填票数(票数合 计不超过股东持 股数的4倍) |
弃权票(股),请 填票数(票数合计 不超过股东持股 数的4倍) |
|
| 赖建清 | ||||
| 吴爱福 | ||||
| 何启贤 | ||||
| 韩家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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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 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 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 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
|---|---|---|---|---|
| 独立董事候选人 (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
同意票(股),请填 票数(票数合计不 超过股东持股数的 3倍) |
反对票(股),请 填票数(票数合 计不超过股东持 股数的3倍) |
弃权票(股),请 填票数(票数合计 不超过股东持股 数的3倍) |
|
| 侯宏启 | ||||
| 肖作平 | ||||
| 林志 | ||||
| 12 | 关于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 |||
| 非职工监事候选人 (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
同意票(股),请填 票数(票数合计不 超过股东持股数的 2倍) |
反对票(股),请 填票数(票数合 计不超过股东持 股数的2倍) |
弃权票(股),请 填票数(票数合计 不超过股东持股 数的2倍) |
|
| 戴楠 | ||||
| 刘琦 |
注: 议案1-9请将表决意见以“√”填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所对应的空格内。议
案10-12请按表格中的累积投票方式填写投票数;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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