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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min Group Co., Ltd. Director's Dealing 2025

Jun 6,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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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rector's Dea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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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734 股票简称:利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1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股东孙敬权、陈新安、沈书艳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孙敬权、陈新安、沈书艳计划自2025 年6 月30 日后的3 个月内,通过二级 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分别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500,000 股、 200,000 股、260,0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分别为0.43%、0.05%、0.07%。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孙敬权、陈新安、沈书艳的《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现将具体事 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孙敬权、陈新安、沈书艳

2、拟减持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
持股数量
(股)
持股占公
司总股本
比例
股份来源 拟减持股份
数量(股)
拟减持股份占
公司总股本比
孙敬权 董事、高
级管理
人员
7,519,696 1.74% 公司首发前
股份、股权激
励股份
1,500,000 0.43%
陈新安 董事、高
级管理
人员
1,049,246 0.24% 股权激励股
200,000 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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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书艳 高级管
理人员
1,046,040 0.24% 股权激励股
260,000 0.07%
合计 9,614,982 2.22% 1,960,000 0.55%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1、减持原因:股权激励融资还款需求;

  •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股权激励股份;

  • 3、减持期间:自2025 年6 月30 日后的3 个月内;

4、拟减持数量及比例:孙敬权、陈新安、沈书艳拟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 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分别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500,000 股、200,000 股、260,0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分别为0.43%、0.05%、0.07%。(若自公告之日起至减持 期间结束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 整);

5、减持方式: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

  • 6、减持价格区间:视市场价格确定;

  • 7、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孙敬权、陈新安、沈书艳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出具的关于股份锁定 及股份减持的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 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孙敬权、陈新安、沈书艳其他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①本人在发行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 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不超过本公司股票总数的50%。

②本人承诺:自2018 年1 月29 日起6 个月内不减持本人持有的本公司股票, 若违反上述承诺,减持股份所得全部归公司所有。

截至本公告日,孙敬权、陈新安、沈书艳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 上述承诺的行为。

三、其他相关事项的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 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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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市公司股 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孙敬权、陈新安、沈书艳严 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减持股份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 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四、备查文件

1、孙敬权、陈新安、沈书艳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 特此公告。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06 月0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