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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min Group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4
Dec 30,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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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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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734 股票简称:利民股份 公告编号:2024-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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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 年 12 月 30 日,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对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予以整体结项,并 将节余募集资金 781.22 万元(包含理财收益、存款利息等,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 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在银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将不 再使用,公司将尽快办理销户手续。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等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90 号)的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 币 980,000,000.00 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数量为 9,800,000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债券期限为 6 年。
经深交所深证上【2021】278 号文同意,公司 980,000,000.00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1 年 3 月 24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利民转债”,债券代码“128144”。
本次募集项目资金于 2021 年 3 月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并已经天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衡验字(2021)00022 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 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0 日,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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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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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 号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
| 1 | 年产12,000吨三乙膦酸铝原药技改项目 | 20,706.55 | 20,734.75 |
| 2 | 年产10,000吨水基化环境友好型制剂加工项目 | 13,133.50 | 12,529.02 |
| 3 | 年产500吨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新建项目 | 2,696.77 | 2,696.77 |
| 4 | 绿色节能项目 | 32,463.18 | 32,701.04 |
| 5 | 补充流动资金 | 29,000.00 | 29,000.00 |
| 合 计 | 98,000.00 | 97,661.59 |
(二)本次结项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及节余情况
鉴于“年产 12,000 吨三乙膦酸铝原药技改项目”“年产 10,000 吨水基化环境友好型制剂 加工项目”“年产 500 吨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新建项目” “绿色节能项目”已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补充流动资金”已完成投入,公司拟对上述项目进行结项。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0 日,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具体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承诺 投资总额(A) |
已使用募集资 金金额(B) |
应付未付金额 (C) |
利息收入净额 (扣除手续 费)(D) |
节余募集资金 (E=A-B-C+D) |
|---|---|---|---|---|---|
| 年产12,000 吨 三乙膦酸铝原 药技改项目 |
20,706.55 | 20,734.75 | 28.20 | 0.00 | |
| 年产10,000 吨 水基化环境友 好型制剂加工 项目 |
13,133.50 | 12,529.02 | 176.74 | 781.22 | |
| 年产500 吨甲 氨基阿维菌素 苯甲酸盐新建 项目 |
2,696.77 | 2,696.77 | - | - | |
| 绿色节能项目 | 32,463.18 | 32,701.04 | 237.86 | 0.00 | |
| 补充流动资金 | 29,000.00 | 29,000.00 | - | ||
| 合计 | 98,000.00 | **97,661.59 ** | 442.81 | 78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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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最终转入公司一般银行账户的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为准;上述表格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造成。
三、 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 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加 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降 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其次,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四、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鉴于上述募投项目拟结项,为最大程度地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 营需求,在扣除尚未支付的项目建设、设备尾款及质保金等应付未付款项后,公司拟将上述 募投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转入公司一般银行账户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实际金额 以资金转出当日为准),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对于上述募投项目在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前 已签订合同尚未支付的款项,公司将按照相关合同的约定继续通过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支付, 待后续尾款支付完毕,该部分资金再行产生的利息收入与手续费差额所形成的节余款也将 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届时公司将不再使用募集资金专户,并办理销户手续。募集资金专 户销户完成后,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 议》随之终止。
五、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该事项有助 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助于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形。
六、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 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对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予以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各个募投项目节 余募集资金均未超过对应项目募集资金净额的 10%,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事项无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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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根据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和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作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 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业务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利民股份将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将募投项目结项并 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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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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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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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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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12 月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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