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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ly Group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Apr 15,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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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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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823

证券简称:百合花 公告编号:2021-026

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名称:“年产8,000 吨高性能与环保型有机颜料项目”和 “补充流动资金”

  • 募投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安排: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百合花”)拟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7,913.57 万元(包括现金管理 收益和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 资金。

  •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 年产8,000 吨高性能与环保型有机颜料项目已实施完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公司同意上述项目结项,并结合实际情况,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7,913.57 万 元(包括现金管理收益和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 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本次结项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全部完成,且 节余募集资金占募集资金净额的18.24%,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属于“节余募集资金(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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括利息收入)高于募集资金净额10%的”情形,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细 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615 号)批准,百合花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5,625 万股,其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4,500 万股,股东公开发 售股份数量1,125 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6 元/股,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不 含老股转让)为人民币477,0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43,240,235.85 元(不含税金额,含税金额为45,702,500.00 元),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433,759,764.15元。上述资金已于2016年12月14日全部到位, 并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6 年12 月14 日 “XYZH/2016SHA10219”号报告审验。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 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 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根据《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 集资金投资计划,公司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用本次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年产8,000吨高性能与环保型有
机颜料项目
34,529.75 34,529.75
补充流动资金 8,600.00 8,600.00
合计 43,129.75 43,129.75

三、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及节余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年产8,000 吨高性能与环保型有机颜 料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存储及节余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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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本次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元)
工商银行江东支行 1202090429900099001 15,795,379.68
中信银行临江支行 8110801013100826803 79,337,319.04
浦发银行江东支行 95150154740003118 2,981.99
合 计 95,135,680.71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本次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及节余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
拟投资总
额①
累计投入
募集资金
尚需支付的
尾款及质保
金③
利息与理
财收益④
节余募集资

=--+
年产8,000吨高性能与环
保型有机颜料项目
34,529.75 27,544.31 1,600.00 2,528.13 7,913.57
补充流动资金 8,600.00 8,600.00(注
1)
- - -
合计 43,129.75 36,144.31 1,600.00 2,528.13 7,913.57

注 1 :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募投项目已经实施完毕。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年产 8,000 吨高性能与环保型有机颜料项目已完成建 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节余募集资金 7,913.57 万元。

四、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截至2021 年3 月31 日,本次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账户余额为9,513.57 万元,系尚需支付的项目合同尾款及质保金、利息与理财收益以及项目节余资金 合计金额,其中尚需支付的项目合同尾款及质保金为1,600.00 万元,由于部分 项目合同尾款及质保金支付时间周期较长,公司将该部分资金留存于募集资金账 户内,并将按照相关交易合同约定继续支付相关款项;

2、本次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实施期间,部分设备采购价格较之项目 立项时间节点的市场价格有所下降;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结合市场和相关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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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的变化情况,公司从项目建设实际情况出发,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 坚持谨慎、节约的原则,对市场进行充分调研,对设备进行集中采购,降低了采 购成本,节约了项目开支;

3、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 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 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益。

五、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公司拟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8,000 吨高性能与环保型有机颜料项目”和“补充流动 资金”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7,913.57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在节余募集资金转为流动资金后,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继续支付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尚需支付的项目合同尾款及质保金,直至所有应付款项付清为止。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 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 年4 月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第二十 条的规定:“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在募集资金 净额10%以上的,上市公司应当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经独立董事、 保荐机构、监事会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后方可使用节余募集资金。上市公司应在董 事会会议后2 个交易日内报告本所并公告。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 募集资金净额10%的,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保荐机构、监事会 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后方可使用。上市公司应在董事会会议后2 个交易日内报告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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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并公告。”

本次节余募集资金7,913.57 万元,占本次募集资金净额的18.24%,属于“节 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高于募集资金净额10%的”情形,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 整体发展布局而作出的谨慎决定,其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 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年产8,000 吨高性能与环保型有机 颜料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经核查认为,公司“年产8,000 吨高性能与环保型有机颜料项目”和 “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实施完成,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 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盈利水平。本次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本次百合花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已经百合花董事会和监事会 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节余募集资金7,913.57 万元,占本次募集资金净额的18.24%,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第二十条的规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百 合花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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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等有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对百合花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4 月16 日

备查文件:

  •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4、中国银河证券关于百合花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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