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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ly Group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Mar 15, 2021

57848_rns_2021-03-15_c0a7cf15-1a34-49eb-aef4-784ad1f128f9.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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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 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百合花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独立意见

本次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调整,符合《管理 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董事会对限制 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

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1、董事会确定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1年3月15日,该授 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 规定,同时本次授予也符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关于激励对象获授 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2、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禁止获 授股权激励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 排。

4、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助于公司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 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技术骨干人员,以 及公司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 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1 年

1

3月15日,并同意按照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授予103名激励对象 272.52万股限制性股票。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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