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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FECOME BIOCHEMISTRY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1

Mar 15,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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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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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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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会师报字[2021]第 ZF10131 号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贵公司”)管理层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对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作出的认定。

一、重大固有限制的说明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限制,存在由于错误或舞弊而导致错报发生且 未被发现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 恰当,或降低对控制政策、程序遵循的程度,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 推测未来内部控制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贵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 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贵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 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三、管理层的责任

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并保持其有效性,同时 按照财政部等五部委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 7 号)及相关规定对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 有效性作出认定,并对上述认定负责。

四、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 鉴证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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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第 1 页

五、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 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上 述规定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 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测试 和评价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和执行的有效性,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 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六、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贵公司按照财政部等五部委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 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 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本结论是在受到鉴证报告中指出的固有限制的条件下形成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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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第 2 页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01231 日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 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 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 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 并如实披露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 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公司内 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 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 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 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 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 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评价报告基准日至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 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子公司福建绿安生物 农药有限公司、武汉绿康生化科技有限公司、绿康(平潭)投资有限公司、福建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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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评价报告 第 1 页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城绿家供热有限公司、绿康香港有限公司、福建绿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纳入评 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 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包括兽药生产研发和销 售等;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事项包括:子公司管理、重要投资控制、对外担保、关联 交易、货币资产管理、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筹资、固定资产、成本与费用、 人力资源、信息披露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固定资产投资决策、对外 担保决策、重大合同签署、销售发货、采购资金支付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 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 )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内部 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章制度的要求,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 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 准。

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 致的错报与利润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 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营业收入的1%,则认定为一般缺陷; 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 1%但小于 2%,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 的2%,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 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资产 总额的 1%,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的 1%但小于 2%则认定 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 2%,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 (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 (2)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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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评价报告 第 2 页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 (3)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 报;

  • (4)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 无效。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

  •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 (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 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 (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 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与非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缺陷评价以经济损失为定量标准,具

体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经济损失 经济损失600万元及以上 经济损失300 万元(含)至600 万元 经济损失 300 万元以下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当出现以下迹象时,应考虑将相关内部控制认定为存在重大缺陷或重要缺

陷,并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分析公司实际情况后进行具体认定:

  • (1)公司缺乏重大事项决策程序;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如安全、环保;

  • (3)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流失严重;

  • (4)媒体负面新闻频现;

  • (5)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 (6)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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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评价报告 第 3 页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2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需要披露的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的说明。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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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评价报告 第 4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