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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er Chemical Co.,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15
Dec 15,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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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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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58 股票简称:利尔化学 公告编号:2015-041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 年第2 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召开2015 年第2 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 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公司 ” )于 2015 年 12 月 9 日 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利尔化学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5 年第 2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5-039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定于 2015 年 12 月 25 日在公司召开 2015 年第 2 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 简称 “ 本次股东大会 ” ),会议将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 《关于修订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 的议案》、《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 请授信贷款的议案》、《关于聘任 201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 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一、收到提案的情况
2015 年 12 月 14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四川久远投资控 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久远集团 ” )以书面形式提交的《关于增 加 2015 年第 2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的提案》。久远集团提请公 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向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申请专项委托贷 款的议案》(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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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 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 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 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核查,作为公司 控股股东的久远集团,现持有公司 27.26% 的股份,且其提案内容未 超出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提出增加临时提案的申 请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 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于 2015 年 12 月 9 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其他事项不变。
二、 2015 年第 2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基于上述临时提案情况,现就召开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 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
1 、会议届次: 2015 年第 2 次临时股东大会。
-
2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 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 4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 2015 年 12 月 25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 2015 年 12 月 24 日 -2015 年 12 月 25 日。其中,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5 年 12 月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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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9:30 至 11:30 , 13:00 至 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 2015 年 12 月 24 日 15:00 至 2015 年 12 月 25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 http://wltp.cninfo.com.cn )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 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投票平台对本次股东大 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 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 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 6 、股权登记日: 2015 年 12 月 18 日 7 、出席对象:
( 1 )截至 2015 年 12 月 18 日下午 15:00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 本公司股东)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 3 )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 、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四川省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绵州大道南段 327 号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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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会议审议事项
-
(一)审议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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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关于修订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 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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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贷款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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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关于聘任 201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4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5 、《关于向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申请专项委托贷款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1 、上述第 1 、 2 项议案经公司 2015 年 8 月 19 日召开的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刊登于 2015 年 8 月 20 日 的巨潮资讯网。
2 、上述第 3 、 4 项议案经公司 2015 年 12 月 8 日召开的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刊登于 2015 年 12 月 9 日 的巨潮资讯网。
3 、上述第 5 项议案经公司控股股东久远集团提案,相关内容见 附件,并刊登于 2015 年 12 月 16 日的巨潮资讯网。 (三)特别强调事项:
1 、公司股东既可参与现场投票,也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2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2014 年修订)》的规定,议 案 3 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 (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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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司 5% 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计 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 1 、登记时间: 2015 年 12 月 22 日( 9:30-17:00 )
2 、登记地点:四川省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绵州大道南段 327
号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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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 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及 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 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 (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 行登记;
( 2 )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 记;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代理人本人 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和身份证登记。
4 、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的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以 2015 年 12 月 22 日 17:00 前到达本公司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信函邮寄地址:四川省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绵州大道南段 327 号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 “ 参加 2015 年 第 2 次临时股东大会 ” 字样)
邮编: 621000 传真: 0816-2845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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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参 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
1 、投资者投票代码: 362258
-
2 、投票简称:利尔投票
-
3 、投票时间: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5
-
年 12 月 25 日上午 9:30-11:30 ,下午 13:00-15:00 。
-
4 、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
( 1 )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
( 2 )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
投票。
- 5 、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
序:
-
( 1 )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 “ 网络投票 ” 或 “ 投票 ” 功能栏目; ( 2 )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
( 3 )根据议题内容点击 “ 同意 ” 、 “ 反对 ” 或 “ 弃权 ” ;对累积投票议
-
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
6 、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
-
票的操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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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在投票当日, “ 利尔投票 ”“ 昨日收盘价 ” 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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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 2 )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 “ 买入 ” 。
( 3 )在 “ 委托价格 ” 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 100 元代表总议 案, 1.00 元代表议案 1 , 2.00 元代表议案 2 ,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 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本次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 “ 总议案 ” ,对应的议案号为 100 , 申报价格为 100.00 元。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 “ 委托价格 ” 一览表见
下:
|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委托价格 |
|---|---|---|
| 总议案 | 代表以下全部议案 | 100 |
| 1 |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 1.00 |
| 2 | 《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贷款的议案》 | 2.00 |
| 3 | 《关于聘任201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3.00 |
| 4 |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4.00 |
| 5 | 《关于向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申请专项委托贷款的 议案》 |
5.00 |
( 4 )在 “ 委托数量 ” 项下填报表决意见。 1 股代表同意, 2 股代表
反对, 3 股代表弃权,如下:
| 表决意见类型 | 委托数量 |
|---|---|
| 同意 | 1 股 |
| 反对 | 2 股 |
| 弃权 | 3 股 |
( 5 )股东对 “ 总议案 ” 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 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 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 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 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 6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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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5 年 12 月 24 日(现 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3 : 00 ,结束时间为 2015 年 12 月 25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 : 00 。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 2014 年 9 月修订)》的规 “ ” “ ” 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 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 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 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 、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 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 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靳永恒、王金菊
地 址:四川省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绵州大道南段 327 号利尔 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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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
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 1 :授权委托书样本
附件 2 :《关于向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申请专项委托贷款的议
案》
特此公告。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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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利尔化学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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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 2 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意向行使表决权。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
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
委托人对会议审议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表决意见项划 “√” 或
填写票数)
| 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1 |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2 | 《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贷款的议案》 | |||
| 3 | 《关于聘任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4 |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
| 5 | 《关于向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申请专项委托 贷款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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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申请专项委托贷款
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建设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利尔化学”) 控股子公司江苏快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快达”)光 气及光气化产品搬迁技改项目及第二批农药及中间体搬迁技改项目, 公司拟与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国开发展基金 ” )、国家开 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国开行 ” )签署《国开发展基金股东 借款合同》(以下简称 “ 借款合同 ” ),由国开发展基金委托国开行向公 司(项目股东)发放委托贷款用于项目建设,具体情况如下: 一、国开发展基金基本情况
国开发展基金是国开行下属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 500 亿元, 经营范围为: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未经有关部门 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 生品交易活动;不得发放贷款;不得向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 供担保;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二、 江苏快达光气及光气化产品搬迁技改项目及第二批农药及 中间体搬迁技改项目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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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省、南通市、如东县政府有关规定,从事危险化学品生 产企业及分散的化工企业必须向化工集中区域集中,加之江苏快达马 塘厂区现有装置生产能力已无法适应国内外市场需要,严重制约了企 业的发展,为实现企业持续、快速发展,综合企业生产现状及长远发 展规划,江苏快达实施了光气及光气化产品搬迁技改项目及第二批农 药及中间体搬迁技改项目
上述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2 年 6 月 19 日、 2013 年 8 月 17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控 股子公司光气及光气化产品搬迁技改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2-024 )
-
及《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13-023 )。
-
三、借款合同主要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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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委托贷款金额:合计人民币 6,900 万元(以最终签署的借款
-
合同为准)。
-
2 、委托贷款用途:江苏快达光气及光气化产品搬迁技改项目;
-
江苏快达第二批农药及中间体搬迁技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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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委托贷款期限: 15 年(以最终签署的借款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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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委托贷款利率:本合同项下贷款利息执行固定利率,即按年
-
利率 1.2% 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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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利尔化学应一次性提取本合同项下贷款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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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还款计划:自首次发放期满 3 年开始还本(具体时间根据项
目进展确定)。
- 7 、委托贷款的管理、监督和回收:国开发展基金委托国开行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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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本合同的约定管理委托贷款,监督委托贷款的使用,并收回贷款本 息。
8 、担保:由保证人南通洋口港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
9 、争议的解决:国开发展基金、国开行、利尔化学在履行本合 同中发生的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解决的,在合同签署地 或国开行住所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获得国开发展基金的专项委托贷款,有利于实现江苏快 达光气及光气化产品搬迁技改项目及第二批农药及中间体搬迁技改 项目,并降低资金成本。
上述借款合同尚未签署,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 实际需要,修改完善借款协议有关内容。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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