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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aoning Port Co., 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11
Jan 10,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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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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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01880 证券简称:大连港 公告编号:临 2011-002
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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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召开时间: 2011 年 2 月 25 日(星期五)上午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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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召开地点: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港湾街 1 号大连港集团大楼 602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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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方式:现场记名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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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登记日: 2011 年 1 月 26 日(星期三)
本公司董事会决定召集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适用公司 A 股股东参加会议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公司 H 股股东另行通知):
一、会议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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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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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会议时间: 2011 年 2 月 25 日(星期五)上午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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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会议地点: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港湾街 1 号大连港集团大楼 602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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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会议方式:现场记名投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普通决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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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关于聘任 A 股审计师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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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关于变更 A 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 - 1
特别决议案:
- 3 、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本公司将于本通知发布当日,同时另行公布“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以披露上述各项决议案的具体内容。
三、会议出席 / 列席对象
1 、公司股东
截至 2011 年 1 月 26 日(星期三) A 股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 A 股股东,在履行必要的 登记手续后,有权出席公司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H 股股东另行通 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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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上述公司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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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及见证律师。
四、出席回条及出席登记
1 、出席回条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应于 2011 年 2 月 4 日(星期五)下午 5:00 之前,将 出席回条以书面形式,通过传真或专人送达的方式送达至本公司。股东出席 回条格式见附件 2 。
2 、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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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登记时间: 2011 年 2 月 24 日下午 4:30 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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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登记地点: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港湾街 1 号大连港集团大楼 616 室 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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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
- - 2
需出具股东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持股凭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具代理人 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法定代表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股东授权委托书至少应当在本公司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 24 小时前,送至本公司下述联系地址。股东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 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其 他授权文件,应当和股东授权委托书同时送至本公司下述联系地址。
3 、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港湾街 1 号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 室(邮编: 116004 )
联系人:
赵 伟 电话: 0411-82798566-811 0411-82623923
桂玉婵 电话: 0411-82798566-801 0411-82623910 传 真 0411-82798566-805
五、其他事项
本次会议预期半天,与会人员的交通、食宿及其它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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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 / 女士代表本人 / 本公司出席大连港股份有限
公司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 普通决议案 | 普通决议案 | 普通决议案 | 赞成 (附注4) |
反对 (附注4) |
弃权 (附注4) |
|---|---|---|---|---|---|
| 1. | 审议及批准聘任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国 内审计师,任期至201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结束时止,其年度审计费用 为人民币2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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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审议及批准将原计划用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中“购置两艘集装箱船”项目的总额为5400万元人民币的拟投入募 集资金,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投资大窑湾三期码头公司”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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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决议案 | 赞成 (附注4) |
反对 (附注4) |
弃权 (附注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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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1)审议及批准基于以下发行条件,发行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境内公司债券,包括: | ||||
| 本金总额: | 不超过人民币二十五亿元 | ||||
| 期限: | 10年到20年(具体期限由董事会根据发行时的市场情 况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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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募集资金用途: | 此次发行境内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调整本公司 债务结构、偿还贷款和补充本公司流动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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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配售安排 | 本次境内公司债券可通过配售方式向在该等配售发生 时的A 股股东发售。待股东批准并授权后,董事将根 据当时市场情况及其它与境内公司债券发行有关的因 素决定是否进行配售及配售的具体安排,包括配售占 整个发行境内公司债券的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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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销安排: | 由发行境内公司债券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境内公司债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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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市场所: | 在境内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 所提交境内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境内公司债券 的上市交易申请须经中国监管部门批准,亦可在中国 其它交易场所上市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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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担保: | 境内公司债券的预期投资者将包括保险机构,保险机 构按要求只能认购有担保的境内公司债券。根据相关 中国法规,现阶段金融机构不能为境内公司债券的发 行提供担保。因此,本公司控股股东—大连港集团有 限公司(持有本公司54.42%的股权)承诺为此次发行 境内公司债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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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境内公司债券的股东决议(若通过)有效期为自 决议有效期: 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 36 个月。 (2) 批准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由两名或两名以上董事和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组成的领导小组)根据适用法律法规以及发行时市场情 况处理有关境内公司债券发行事宜,授权详情请参见 2011 年 1 月 11 日公布的“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 议资料”。授权有效期为自临时股东大会股东批准之日起 36 个月。
注:如委托人未做指示的,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章: (如委托人是法人股东,须由法定代表
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 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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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出席回条
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股东账户 出席会议人员 出席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传真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注:该股东出席回条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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