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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ans Technology Co., Ltd. Share Issue/Capital Change 2013

Nov 15,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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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51 证券简称:三五互联 公告编号:2013-108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北京中亚互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完成股权变更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1 年 1 月 14 日第二 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其他与主营业 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使用计划(二)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资金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中的 5,900 万元至 12,470 万元用于收购北京中亚互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全文简称“中亚互联”) 60% 股 权。

公司与中亚互联原股东北京鸿信讯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信讯 盟”)、北京盛世阳光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世阳光”)签署的《股权 转让协议》中,鸿信讯盟、盛世阳光承诺:中亚互联 2011 年实现税后净利润 2,300 万元, 2012 年实现税后净利润 2,700 万元。如中亚互联未能完成上述净利润目标, 原股东应以所持股权无偿补齐差额,股权补齐差额比例的计算方式为:( 当年承 诺净利润-当年实际完成净利润) / 当年承诺净利润× 60% 。

由于中亚互联 2011 年度实现的税后净利润为 1,317.70 万元,低于上述承诺 金额。鸿信讯盟、盛世阳光已经将其持有的中亚互联各 12.81% 的股权无偿赠与 给三五互联,该次股权转让后,三五互联享有中亚互联权益比例由 60% 升至 85.62% 。(详见公司刊登于 2012 年 12 月 31 日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 于北京中亚互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未达到 2011 年承诺利润的后续处理进展的公 告》)。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北京中亚互联科技发展 有限公司 2012 年度审计报告》(致同审字( 2013 )第 350FC1117 号),中亚互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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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度实现的税后净利润为 340.01 万元,低于上述承诺金额。根据《股权转 让协议》,鸿信讯盟、盛世阳光已经分别将其持有的中亚互联各 7.19% 的股权无 偿赠与给三五互联,并于近日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办理完成上述股 权转让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本次股权转让后,三五互联享有中亚互联权益比例 由 85.62% 升至 100% 。

特此公告。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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