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Lians Technology Co., Ltd. Share Issue/Capital Change 2011

Feb 9, 2011

55073_rns_2011-02-09_a2e880af-7703-4a16-bd6f-de627762c041.PDF

Share Issue/Capital Change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300051 证券简称:三五互联 公告编号:2011-05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1502.70 万股,占总股本的 18.73%;于解禁日 实际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数量为 929.775 万股,占总股本的 11.59%。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2011 年 2 月 11 日。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93 号)核准,厦门三 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五互联”)首次公开发行 135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 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0】53 号)同意,公司股票 于 2010 年 2 月 1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证券简称“三五互联”,股 票代码“300051”。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93 号文核准,采用网下 向询价对象配售(以下简称“网下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以下简称 “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350 万股, 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4 元/股,于 2010 年 2 月 11 日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首次发行前股本为 4000 万股,发行上市后公司总股 本为 5350 万股。

根据公司 201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010 年 9 月公司实施了 2010

==> picture [416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

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以 2010 年 6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 5350 万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

截至 2011 年 1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为 8025 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 份为 6000 万股,占总股本的 74.77%;无限售条件股份为 2025 万股,占股份总 数的 25.23%。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上市公告书》中作出各项承诺的具体 内容如下:

本公司自然人股东汪海涛本次发行前共持有本公司 155 万股股票,其中 55 万股(以下简称“新增股份”)为 2008 年 12 月 16 日从中科宏易处受让所得,汪 海涛承诺:(1)自三五互联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公司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三五互联股份,也不由三五互联回购该部分股份; (2)自三五互联股票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转让的上述新增股份不超过其 所持有该新增股份总额的 50%。

本公司股东深圳市中科宏易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彩虹创业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沈文策、汪海涛、彭勇、陆宏、薛洪斌、李云飞均承诺:在三五互联股 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 三五互联股份,也不由三五互联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公司股东厦门中金泰担保有限公司承诺:(1)自三五互联股票上市之日起 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三五互联股 份,也不由三五互联回购该部分股份;(2)自三五互联股票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 月内,转让的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三五互联股份总额不超过该部分股份总额的 50%。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彭勇、李云飞、沈文策、汪海涛、陆宏承诺: 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三五 互联股份总数的 25%;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三五互联 股份。

==> picture [416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

  •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承诺与《上市

  • 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一致。

  •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的其他承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进一步规范创业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通知》作出承诺,担任发行人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沈文策、李云飞:若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含第六个月) 申报离职,将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含第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 有的本公司股份;本人若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 (含第七个月、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将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含 第十二个月)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禁售的股东严格遵守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未发生违反上 述承诺的情况;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不存在为上述股东 提供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1 年 2 月 11 日(周五)。

  •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1502.70 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18.73%;实

  • 际上市流通数量为 929.775 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11.59%。

  • 3、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 9 人,其中自然人 6 名,法人 3 名。

  •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万股):


股东名称 所持限售
股份总数
本次解除
限售数量
本次实际可上
市流通数量
备注
1 李云飞 18.00 18.00 4.50 现担任公司副总
经理
2 陆宏 49.50 49.50 49.50 曾任公司董事会
秘书、副总经理
3 彭勇 75.00 75.00 75.00 曾任公司董事、
副总经理、财务
负责人

==> picture [416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


股东名称 所持限售
股份总数
本次解除
限售数量
本次实际可上
市流通数量
备注
4 深圳市彩虹创业投
资集团有限公司
300.00 300.00 0 目前全部处于质
押冻结状态
5 深圳市中科宏易创
业投资有限公司
367.50 367.50 367.50
6 沈文策 345.90 345.90 86.475 现担任公司监事
会主席
7 汪海涛 232.50 191.25 191.25 曾任公司监事,
8 厦门中金泰担保有
限公司
262.50 131.25 131.25
9 薛洪斌 24.30 24.30 24.30
合计 1675.20 1502.70 929.775

注: 1、沈文策、李云飞为公司现任监事、高管,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 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

2、彭勇、汪海涛、陆宏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管,其辞职生效时间为 2010 年 8 月 10 日,截止至本次限售股份到期日(2011 年 2 月 10 日),其离职已 超过 6 个月,其所持有的股份于 2010 年 2 月 11 日全部上市流通。.

3、汪海涛共持有 232.5 万股限售股份,其中 82.5 万股为新增股份,在《上 市公告书》、《招股说明书中》中承诺:自三五互联股票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 转让的上述新增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该新增股份总额的 50%。(详见“二、申请 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4、厦门中金泰担保有限公司共持有 262.50 万股限售股份,并在《上市公告 书》、《招股说明书中》中承诺:自三五互联股票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转让 的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三五互联股份总额不超过该部分股份总额的 50%。(详见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四、股份变动情况表

==> picture [416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4

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 1502.70 万股股票解除限售后,公司股份变动 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单位:万股
股份类型 股份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增加 减少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6000 272.925 1502.7 4770.225
1、IPO 前发行限售-法人 1530 798.75 731.25
2、IPO 前发行限售-个人 4470 703.95 3766.05
3、高管锁定股 272.925 272.925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025 1229.775 3254.775
三、股份总数 8025 1502.7 1502.7 8025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三五互联限售股份持有人均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作出的股 份锁定承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进一步规范创业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公司对上述内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 确、完整。保荐机构对三五互联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 picture [416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5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 年2 月9 日

==> picture [416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