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Lians Technology Co., Ltd. — Regulatory Filings 2017
Mar 10, 2017
55073_rns_2017-03-10_e8f29b9e-fa0c-4b7a-b1cb-7f23c48af8d1.PDF
Regulatory Filings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上海锦天城(厦门)律师事务所
关于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之
法 律 意 见 书
==> picture [180 x 3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中国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环岛东路 1801 号中航紫金广场 A 栋 18 层 电话/Tel:+86-592-261 3399 传真/Fax:+86-592-263 0863
www.allbrightlaw.com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上海锦天城(厦门)律师事务所
关于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2017)厦锦律书字第18号 共7页
致: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上 海锦天城(厦门)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厦门三五互联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五互联”或“公司”)委托,指派本 所律师出席三五互联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声明的事项:
一、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三五互联本次股东大会所涉 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查,查阅了本所认为出具法律意见书所必需查阅 的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二、本所律师仅根据自己对前述有关事实的了解和我国现行的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理解,就三五互联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 发表法律意见,并不对会计、审计、评估、投资决策等专业事项发表意 见。
三、在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之前,本所律师得到三五互联公司及其相 关人员的如下保证: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上海锦天城(厦门)律师事务所 - 1 -
法律意见书
-
1、提供给本所律师的所有文件副本和书面材料复印件,与其正本
-
或原件是严格相符的;
-
2、文件和书面材料中的盖章和签字均是真实有效的;
-
3、文件、书面材料、以及有关的书面和口头陈述,均真实、准确、
-
完整、没有遗漏,且不包含任何误导性的信息;以及
-
4、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的事实和材料均已向本所披露,且
-
无任何直接或间接故意导致的隐瞒、疏漏之处。
本所律师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五条的要求,按照律师 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三五互联提供的有 关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并出席了三五互联公司 2017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经查验,三五互联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提 议并召集,召开本次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2017年2 月2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进行了公告。
根据上述公告,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题为:
(一)审议《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贷款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公司董事津贴的议案》
以上议题和相关事项已在本次股东大会通知公告中列明,提案内容 已予充分披露。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 本次大会的现场会议于2017年3月10日下午15:00在厦门思明区软件园 二期观日路8号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3月9日-3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上海锦天城(厦门)律师事务所 - 2 -
法律意见书
月1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7年3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3月9日15:00至2017年3月 10日15:00任意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 与会议通知披露一致。
经本所律师审查,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本次股东大会通知,出 席本次大会的人员应为:
(1)三五互联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股权登记日2017年3月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东(含表决权恢 复的优先股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3)按照规定聘请的本所律师。
根据三五互联所作的统计及本所律师的核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 场会议的股东共5人,代表股份数为139,054,501股,占公司股份总额 369,685,590股的37.6143%。
经大会秘书处及本所律师查验出席凭证,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民法通则》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有权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进行审议、表决。
经大会秘书处及本所律师查验,三五互联董事会秘书和部分董事、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上海锦天城(厦门)律师事务所 - 3 -
法律意见书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及互联网投票系统最终确认,在本次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时间段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共有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 份261,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07%。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资格 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了认证。
经核查,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556,2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505%。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 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本次大会的召集人为三五互联董事会, 本所律师认为,其召集人的 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新议案
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没有提出新的议案。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1、根据本次股东会议的通知等相关公告文件,公司股东只能在现 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选择一种表决方式参与本次股东会议的投票表 决。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经查验,本次股东会议现场会议就会议审议事项以记名投票的 方式进行了表决,并按《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了计票、监票。出席会 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对表决结果没有提出异议。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上海锦天城(厦门)律师事务所 - 4 -
法律意见书
3、本次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 投票结束后,深圳市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对本次股东会议的网络投票情况 进行了统计,并向公司提供了投票结果。
4、本次股东会议投票结束后,根据公司对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 表决结果进行的合并统计及本所律师的核查,本次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
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贷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39,195,701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9139%;反对:120,0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1%;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
其中持股比例在5%以下的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436,200股, 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4250%;反对: 120,000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5750%; 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39,195,701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9139%;反对:120,0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1%;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
其中持股比例在5%以下的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436,200股,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上海锦天城(厦门)律师事务所 - 5 -
法律意见书
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4250%;反对: 120,000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5750%; 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五、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 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 效。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三五互联股东大会决议按有关规 定予以公告,并依法对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责任。
(本页以下无正文)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上海锦天城(厦门)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 6 -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锦天城(厦门)律师事务所《关于厦门三五互联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的签字盖 章页。)
上海锦天城(厦门)律师事务所
==> picture [197 x 1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经办律师:刘晓军 经办律师:朱智真
==> picture [393 x 1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