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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ans Technology Co., Ltd.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14

Apr 24,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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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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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51 证券简称:三五互联 公告编号:2014-37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14 年5 月5 日召开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 已于2014 年4 月17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进行了公告。

一、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由于公司业务种类增加移动转售业务,需要对公司经营范围增加该业务事项;同 时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于2014 年3 月1 日起施行,根据该 规定第十五条“公司的经营范围用语应当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 的要求,需要 对公司原经营范围内容表述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进行更新。为此,公司拟对经 营范围以及《公司章程》第十三条进行相应修改。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龚少 晖先生(截止公告日,持有公司股份137,604,800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42.87%)于 2014 年4 月23 日向本公司董事会提议,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 的临时提案》(具体内容详见附件3)作为议案,提交公司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

鉴于龚少晖先生持有本公司3%以上的股份,该提案人的身份符合《公司章程》和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提案程序合法,本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 案作为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第3 项议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在召 开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时,除现场会议外,同时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二、除上述增加的临时提案,公司于2014 年4 月17 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 项不变。

三、现将召开公司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具体事项重新通知如下:

1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公司于2014 年4 月16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 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 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 年5 月5 日下午15:0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14 年5 月4 日-5 月5 日,其中,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 年5 月5 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 年5 月4 日15:00 至2014 年5 月5 日15:00 任意时间。(具体投票操作流程见本通知“五、参与网络 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 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现场会议地点:厦门市思明区软件园二期观日路8 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2.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3.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临时提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2014 年4 月17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

2

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和《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以及公司于2014 年4 月25 日在中 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和《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除上述所列议案外,公司股东若有其他需要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请 于2014 年4 月24 日前将提案递交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4 年4 月28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 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的方式

  •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证券账户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的《居民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代理人持《居民

  • 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

准。

  • 2、登记时间:2014 年4 月30 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 4、联系地址:厦门软件园二期观日路8 号三五互联大厦

  • 邮政编码:361008

  • 联系传真:0592-5392104

3

  •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 1、投票代码:365051

    • 2、投票简称:“三五投票”

  • 3、投票时间: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 年5 月5

  • 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 4、在投票当日,“三五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 的议案总数。

    •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

  • 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对应申报价格(元)
总议案 所有议案 100
议案1 《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的
议案》
1.00
议案2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
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2.00
议案3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公
司章程〉的临时提案》
3.00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

  • 弃权。

(4)投票举例

①股权登记日持有“三五互联”股票的投资者,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

4

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股票代码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365051 买入 100.00 1 股
②如果股东对议案1 投反对票,对议案2 投同意票,申报顺序如下
股票代码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365051 买入 1.00 2 股
365051 买入 2.00 1 股
  • (5)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

  • 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 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 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 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7)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 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4 年5 月4 日15:00 至2014 年5 月5 日15:00 任意时间。

2、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 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整数” 或“深交 所投资服务密码”。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 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 准。

  •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

5

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 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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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联系人:杨小亮、谢荣钦

联系电话:0592-5397222、5391849 传真:0592-5392104

  • 2、本次会议会期暂定为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425

6

附件1: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 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
序号 议案事项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
款的议案》
2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控股
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
的议案》
3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
〈公司章程〉的临时提案》
1、 请在“赞成”、“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无效,不
填表示弃权。
2、 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 除另有明确指示外,受托人亦可自行酌情就本次股东大会上提出的其他需
决定事项按自己的意愿投票表决或放弃投票。
说明

委托股东名称: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额:___ 委托人账户号码:___ 受托人签名: ______

受托人《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

7

委托日期:__ 有效期限:___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 需签字。

8

附件2: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身份证号码/企业营
业执照号码
姓名或名称
持股数量
股东账号
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
邮 编
联系地址
备 注
是否本人参会

9

附件3:《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临时提案》

公司于2014 年1 月29 日收到了《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同意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开展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的批复》(工信部电管函<2014>38 号)。由于公 司业务种类增加移动转售业务,现需要对公司经营范围增加该业务事项。同时修订后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于2014 年3 月1 日起施行,根据该规定第十 五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用语应当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 的要求,需要对原经 营范围内容表述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进行更新。拟对经营范围作如下变更,并 对《公司章程》第十三条进行相应修改如下(具体以工商部门核定为准):

修改前:

1、网络工程、信息系统工程、计算机及其他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 术咨询及技术转让;2、批发零售计算机软件、硬件、电子设备、办公设备;3、服务 器空间出租;4、网页制作与维护;5、信息咨询;6、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 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7、移动电话的研发、生产、销 售及售后服务(生产限合法设立的分支机构经营) ;8、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 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业务覆盖范围及服务项目详见:《中华人民共和 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编号:闽B2-20050004】;有效期限详见许 可证证件登记的有效期限);9、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信息 服务业务(不含固定网电话信息服务和互联网信息服务) (业务覆盖范围及服务项目详 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编号:B2-20070139】; 有效期限详见许可证证件登记的有效期限)(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 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

修改后:

1、信息系统集成服务;2、软件开发;3、信息技术咨询服务;4、计算机、软件 及辅助设备批发;5、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6、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零 售;7、其他电子产品零售;8、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9、数字内容服务;10、经营各 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 的商品及技术除外;11、通信终端设备制造;12、通信设备零售;13、通讯设备修理; 14、互联网接入及相关服务(不含网吧);15、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药品信息服务和 网吧);16、互联网域名注册服务;17、其他互联网服务(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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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8、其他未列明信息技术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19、其他未列明电信业

  • 务;20、承接所属电信业企业在其经营范围内委托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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