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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ans Technology Co., Ltd. —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22
Apr 25,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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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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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 三五 股票代码:300051
信息披露义务人:龚少晖
住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
通讯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被动减持(司法拍卖)
签署日期:2022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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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 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 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 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股份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 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 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 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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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声明 ………………………………………………………………………. 02 目录 ………………………………………………………………………. 03 释义 ………………………………………………………………………. 04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05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06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 07 第四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09 第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 10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1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2 附表 ……………………………………………………………….………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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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 本报告书 | 指 |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 公司、上市公司、 ST三五 |
指 |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龚少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因信息披露义务人与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发生相关 纠纷,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措 施,通过司法拍卖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9,500,000 股份之 事项(占本次权益变动前其所持股份数的8.64%,占公司总股 本的2.60%);因信息披露义务人与深圳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发 生相关纠纷,深圳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措 施,通过司法拍卖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19,000,000股份之 事项(占本次权益变动前其所持股份数的17.28%,占公司总 股本的5.20%) |
注:本报告书中合计数如与各加数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造
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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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姓名 | 龚少晖 |
|---|---|
| 性别 | 男 |
| 国籍 | 中国 |
| 身份证号码 | 3501031968** |
| 住所 |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 |
| 通讯地址 |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 权 |
否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 %的情况
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 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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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原因)
本次权益变动系执行法院裁定,属于被动减持股份。
因信息披露义务人与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发生相关纠纷,深圳市高新 投集团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措施,通过司法拍卖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 9,500,000 股份;因信息披露义务人与深圳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发生相关纠纷,深 圳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措施,通过司法拍卖信息披露义务人持 有的 19,000,000 股份。
二、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或继续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主动增持或主动 继续减持 ST 三五股份的计划;如发生股份被动减持或稀释情形,信息披露义务 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及时进行信息披露和规范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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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公司总股本为 365,698,690 股,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 公司股份 109,977,73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0.07%;其中 33,000,000 股股份对应 的表决权已委托给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行使,信息披露义务人享有表决权的公 司股份数为 76,977,73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1.05%,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 81,477,735 股股份,信息披 露义务人对上市公司的持股比例将从 30.07%下降至 22.28%;拥有上市公司表决 权的股份数量为 48,477,735 股,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比例将从 21.05%下降到 13.26%;信息披露义务人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二、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主要内容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因执行司法裁定而导致的股东被动减持,其中由深圳市高 新投集团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 9,500,000 股股份拍卖已完成过户,由 深圳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 19,000,000 股股份拍卖已作出司 法裁定。龚少晖先生所持公司股份变动情况较前次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已累计达 到 5%,具体情况如下:
| 此时 持股 比例 |
该次拍卖 股数占其所持 股份比例 |
该次拍卖 股数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 |
||||
|---|---|---|---|---|---|---|
| 股东 名称 |
拍卖 申请人 |
该次拍卖前 总持股数 |
该次 拍卖股数 |
|||
| 龚少晖 | 深圳市高新投 集团有限公司 |
109,977,735 | 30.07% | 9,500,000 | 8.64% | 2.60% |
| 深圳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 100,477,735 | 27.48% | 19,000,000 | 18.91% | 5.20% | |
| 28,500,000 | 7.79% | |||||
| 累计被拍卖股数(股) | 累计被拍卖股数占公司现总股本比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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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与深圳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有关的股份拍卖具体内容见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11 月 30 日、2022 年 1 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股份将被拍卖、变卖暨可能被动减持股份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1-247)、《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股份被司 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根据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 年 4 月 13 日出具的(2021)粤 03 执 3587 号之二《执行裁定书》,万久根 先生已确定拥有本次拍卖股票的所有权。主要裁定内容如下:一、解除对被执行 人龚少晖证券账户内持有的证券简称“ST 三五”(证券代码:300051,证券性质: 无限售流通股)6000000 股(托管单元 012000)及 13000000 股(托管单元 080200), 共计 1900 万股股票的冻结;二、将被执行人龚少晖证券账户内持有的证券简称 “ST 三五”(证券代码:300051,证券性质:无限售流通股)1900 万股股票以人 民币 88437500 元的价格强制转让给买受人万久根所有。该股票所有权自本裁定 送达买受人时起转移。上述财产过户时转让双方应缴交的一切税、费及其他费用 均由买受人负担。买受人应持本裁定自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到主管部门迳行办理 产权过户手续。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股份的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 81,477,735 股股份,质押股 份数量为 81,127,100 股,占其持股数的 99.57%,占公司总股本 22.18%;被司法 冻结、司法再冻结、轮候冻结的数量为 81,477,735 股,占其持股数的 100%,占 公司总股本 22.28 %。此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中有 33,000,000 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已委托给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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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日之前 6 个月内不存在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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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 信息进行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 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 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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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内容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三)法院执行裁定书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全文及前述备查文件备置于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办公室,供广大投资者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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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及相关申报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____
龚少晖
2022 年 4 月 25 日
第 12 页 / 共 17 页
(本页无正文,为《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____
龚少晖
2022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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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基本情况 | 基本情况 | 基本情况 | 基本情况 | 基本情况 |
|---|---|---|---|---|
| 上市公司 名称 |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 所在地 |
厦门市火炬高新技 术产业开发区软件 园二期观日路8号 一层 |
|
| 股票简称 | ST三五 | 股票代码 | 300051 | |
| 信息披露 义务人名称 |
龚少晖 | 信息披露 义务人 住所地 |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 区**** |
|
| 拥有权益的 股份数量 变化 |
增加□ 减少■股份被动减持(司法拍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不变,但表决权比例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 行动人 |
有 无■ | |
| 信息披露 义务人是否 为上市公司 第一大股东 |
是■否□ | 信息披露 义务人 是否为 上市公司 实际控制人 |
是■否 | |
| 权益变动 方式 (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赠与□其他□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 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109,977,735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 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中有33,000,000 股股份对应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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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份比例 | 表决权已委托给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行使) 持股比例:30.07% 表决权数量:76,977,735股 表决权比例:21.05% |
表决权已委托给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行使) 持股比例:30.07% 表决权数量:76,977,735股 表决权比例:21.05% |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 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本次变动数量:28,500,000股 本次变动比例:7.79%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情形: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81,477,735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 的上市公司股份中有33,000,000股股份对应的表 决权已委托给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行使) 持股比例:22.28% 表决权数量:48,477,735股 表决权比例:13.26% |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 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办理完成股份过户时 方式:拍卖完成后根据法院生效文书通过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 户手续 |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不适用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不适用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 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 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否■ |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 以说明:适用■不适用□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 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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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 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 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否■ |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否■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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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____
龚少晖
2022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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