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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ans Technology Co., Ltd.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20

Jul 28,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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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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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51 证券简称:三五互联 公告编号:2020-138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协议转让暨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1、公司获悉龚少晖先生与集合计划及其管理人财达证券签订《交易协议书》, 龚少晖先生将其持有的19,00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196%)协议转让 给集合计划;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核后方能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过户手续,能否通过前述合规性 审核及完成过户存在不确定性

  • 2、本次权益变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近日收到龚少晖先生与证 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之财达证券5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简称“集合计划”) 及其管理人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财达证券”)签署《交易协议书》的通 知;龚少晖先生将其持有的19,00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196%)协议 转让给集合计划。公司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事项概述

龚少晖先生因个人自身资金需要而申请专项支持优质民企纾困资金支持,其 与集合计划的管理人财达证券于2020 年1 月10 日签署《股份转让意向书》,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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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持有的上市公司19,000,000 股股份在满足转让条件的前提下转让给集合计 划。2020 年7 月28 日,龚少晖先生与集合计划及其管理人财达证券签署三方《交 易协议书》,将其持有的19,00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196%)协议转让 给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之财达证券5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本次权益变动 完成后,龚少晖先生持股数量为115,886,70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1.69%。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龚少晖先生及集合计划的持股及表决权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本次权益变动前指:信息披露义务人龚少晖先生与江西绿滋肴控股有限公司签订的《表决权委托协议》生效,但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完成前 本次权益变动前指:信息披露义务人龚少晖先生与江西绿滋肴控股有限公司签订的《表决权委托协议》生效,但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完成前 本次权益变动前指:信息披露义务人龚少晖先生与江西绿滋肴控股有限公司签订的《表决权委托协议》生效,但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完成前 本次权益变动前指:信息披露义务人龚少晖先生与江西绿滋肴控股有限公司签订的《表决权委托协议》生效,但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完成前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有表决权数量(股) 表决权比例
龚少晖 134,886,701 36.88% 0 0%
集合计划 0 0% 33,000,000 9.024%
股东名称 本次权益变动后指:信息披露义务人龚少晖先生与江西绿滋肴控股有限公司签订的《表决权委托协议》生效及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完成后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有表决权数量(股) 表决权比例
龚少晖 115,886,701 31.69% 0 0%
集合计划 19,000,000 5.196% 33,000,000 9.024%

注:2020 年6 月24 日,龚少晖先生与江西绿滋肴控股有限公司(简称“绿滋肴控股”)签订 《表决权委托协议》,约定其将101,886,701 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绿滋肴控股行使。至本 公告披露时,前述《表决权委托协议》尚未生效。

二、协议文件签署各方的基本情况

1、转让方:龚少晖先生

龚少晖先生,身份证号码:350103196801140196

通讯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西路737 号102 室

2、质权人: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财达股票质押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系 列的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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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之财达证券5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情况如下:

委托人:两名专业投资者

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管理人: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受让方: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之财达证券 5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之财达证券5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财达证券 主要情况如下:

⑴名称: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⑵注册地:河北省石家庄市自强路35 号

⑶法定代表人:翟建强

⑷注册资本:27.45 亿元

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000738711917Q

  • ⑹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⑺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 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 金代销;代销金融产品;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

  • ⑻经营期限:长期

  • ⑼主要股东: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北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有限公

司、河北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⑽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自强路35 号

三、所涉协议文件的主要内容

㈠协议相关方

转让方:龚少晖

质权人: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财达股票质押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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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管理人)

受让方: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之财达证券5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㈡协议主要内容

1、本次协议转让的股份为龚少晖持有的三五互联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9,000,000 股(占三五互联总股本的5.196%,下称“标的股份”)。

2、经转让方和受让方协商一致,协议签署前一交易日即2020 年7 月27 日 三五互联收盘价格7.29 元的74%,为人民币5.39 元。

3、经各方协商一致,受让方于签订《股份转让意向书》后向转让方的指定 账户支付了转让意向金,此意向金专项用于归还转让方在质权人的股票质押借 款。

4、本次支付价款的资金来源为受让方募集所得,募集资金的委托人为两名 专业投资者。

5、在满足协议转让的先决条件及本协议生效后,转让方、受让方准备完毕 股份交割所需的全部文件;在上述全部文件组织完成后30 个工作日内,向深圳 证券交易所提交关于标的股份转让的确认申请。本次协议转让取得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确认文件后,转让方、受让方应共同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办理股份交割。

6、签署本协议后至标的股份过户完成尚有一段时间(该期间为过渡期),在 过渡期间内,由受让方享有标的股份相应的股东权利并履行标的股份相应的股东 义务。

  • 7、若受让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支付股份转让价款超过10 个工作日的,

  • 则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8、不论基于何种原因,导致无法完成第三条约定的股份交割的,则受让方 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9、本协议自转让方本人签字并按手印、质权人、受让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 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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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⑴:本次股份协议转让符合《关于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 交易违约处置相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的“股票质押回购违约处置协议转让”情形, 可以“适当调整转让价格下限,转让价格下限由原来的九折调整为七折,即不低 于转让协议签署日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的70%”。

注⑵:本协议签订于2020 年7 月28 日;协议签署前一交易日为2020 年7 月27 日,当日收盘价7.29 元;本次协议转让价格为协议签署前一交易日公司股 票收盘价的74%,即5.39 元。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公司的影响及其他说明

  •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触及要约

  • 收购,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的情形。

    • 2、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同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3、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股份尚处于质押状态。

4、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核后方能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过户手续,能否通过前述合规性审核 及完成过户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权益变动事项的进展情况,并督 促相关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 1、交易协议书

  • 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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