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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ans Technology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7

Aug 27,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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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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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51 证券简称:三五互联 公告编号:2017-93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信托贷款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合同风险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本合同经合同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签章或加盖公章后 生效。

2、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天津通讯到期无法偿还贷款导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天津通讯需 承担债务责任的风险,且合同已就违约责任、解决合同纠纷方式等事项进行了规定,提醒投 资者注意风险。

二、 合同签署概况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三五互联移动通 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通讯”,公司持有其 53.7%的股权)拟与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中航信托”)签署《中航信托·天顺 1742 号单一资金信托贷款合同》,合 同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叁亿元(小写:300,000,000 元),借款期限为 10 年,年利率为浮动利 率(即起息日基准利率上浮 27%,按季调整)。该笔资金仅限用于置换工行贷款及归还股 东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借款。

天津通讯以应收账款及提供金额不低于人民币壹仟万元的存单为本次交易提供质押担 保,同时以其所有的位于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华科五路南侧、滨海高新 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大道西侧的土地及该地块上建筑物为本次交易提供抵押担保。公 司为本次交易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公司、天津盛海铭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天津通讯 46.3%的股权)对各期还本付息承担差额补足义务。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三、 合同当事人介绍

1 、 天津三五互联移动通讯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天津三五互联移动通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116586411594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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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龚少晖 注册资本:人民币 17188.68 万元

住所:华苑产业区工华道 1 号 IT 园 113-2 室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 2011 年 11 月 24 日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应经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法律、 法规未规定审批的,自主经营。

天津通讯的股权结构如下表: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3.7%
天津盛海铭科技有限公司 46.3%

与本公司的关系:天津通讯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53.7%的股权。

2、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000698475840Y

法定代表人:姚江涛

注册资本:人民币 402226.72 万元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赣江北大道 1 号“中航广场”24、25 层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未上市)

成立日期:2009 年 12 月 28 日

经营范围: 经中国银监会批准和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下列人民币和外币业务; (一)资金信托;(二)动产信托;(三)不动产信托;(四)有价证券信托;(五)其他 财产或财产权信托;(六)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七) 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八)受托经营国务 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九)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十)代保管 及保管箱业务;(十一)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资产;(十 二)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十三)从事同业拆借;(十四)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 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关联关系说明:经核查,中航信托及其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中航信托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公司未发生类似业务的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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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能力分析:中航信托是国内唯一集央企控股、上市背景、中外合资、军工概念于一 身的信托公司,注册资本为 40.22 亿元。 2016 年末,公司净资产逾 60 亿元,管理信托资产 规模逾 4700 亿元。先后获得“中国优秀信托公司”、“中国优秀风控信托公司”、“最具 影响力信托公司”等荣誉称号,在 2016 年行业协会首次试行评级中,获评为 A 级。综上, 公司认为中航信托信用良好,履约能力有一定的保障,履约风险较小。

四、 合同的主要内容

借款人(甲方):天津三五互联移动通讯有限公司

贷款人(乙方):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1 、贷款金额:本合同项下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叁亿元整(小 写) 300,000,000 元。本合同项下实际贷款金额以贷款实际发放的金额为准。

2 、借款用途:甲方贷款资金仅限用于置换工行贷款及归还股东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借款,甲方不得擅自改变贷款用途。乙方有权对本合同项下的任何贷款的使用进行 监控和核查,但乙方不对甲方运用本合同项下贷款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承担任何责任。

  • 3 、借款期限: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为壹拾年。

4 、贷款利率: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为年利率,利率为浮动利率:即起息日基准利率 上浮 27% ,按季调整。

5 、还款:( 1 )甲方应在结息日向乙方支付到期利息。首次付息日为借款发放后的第一 个结息日。最后一次还款时,利随本清。如付息日逢非工作日,则应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支 付利息。( 2 )归还本金方式按以下方式确定:以贷款发放日为基准日,基准日起分期还款, 每季度一期,共分 40 期。

6 、借款的担保: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法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天津 三五互联移动通讯有限公司提供的其所有的位于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华 科五路南侧、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大道西侧的土地及该地块上建筑物为本次 交易提供抵押担保;天津三五互联移动通讯有限公司提供的应收账款质押担保;天津三五互 联移动通讯有限公司提供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壹仟万元的存单质押担保;厦门三五互联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盛海铭科技有限公司对各期还本付息承担差额补足义务。

  • 7 、违约责任:若甲方违约的,乙方有权根据合同之约定行使违约救济措施。

  • 8 、义务的连续性:本合同项下甲方的一切义务均具有连续性,对其继承人、代理人、

  • 接管人、 受让人及其合并、改组、更改名称等后的主体均具有完全的约束力。

  • 9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 的,双方均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决:将该争议提交厦门仲裁委员会按提交仲裁申请时该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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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有效之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提交仲裁时,双方 同意选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

10 、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签章或加盖公章及乙方法定代 表人或授权签字人签章或加盖公章后生效。

五、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贷款金额主要用于天津通讯置换工行贷款及归还股东厦门三 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次交易有助于缓解天津通讯资金压力,为天津通讯的正常 经营提供保障;本次交易的贷款利率定价合理、公允,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 生不良影响;本次交易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 利益,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影响。

六、合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十二次会议分 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信托贷款合同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也发表了同意意 见。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三五互联移动通讯有限公司拟与中航信托股份有限 公司签署贷款金额为 3 亿元的信托贷款合同,该笔合同贷款金额仅限用于置换工行贷款及归 还股东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有利于缓解天津三五互联移动通讯有限公司资 金需求压力,年利率定价符合市场规律,不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审议程序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同意公司控股子 公司天津三五互联移动通讯有限公司签署该信托贷款合同,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七、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及时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合同的进展情况,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合同的履行 情况的承诺。

八、备查文件

  •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 3、独立董事关于四届十六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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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8 月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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