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Lians Technology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5
Sep 25, 2015
55073_rns_2015-09-25_e3ba0bf2-892f-4c81-840a-99ffe7e7d134.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300051 证券简称:三五互联 公告编号:2015-90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方出具 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五互联”、“上市公司”或“公 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发行股份事项已实施完毕,配套募集资金事项尚未实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龚少晖以及本次交易对方龚正伟、盛真、吴荣光、深圳盈瑞轩投资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盈瑞轩投资”)已作出包括但不限于股份锁定期、业绩 补偿、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交易资产权属状况等承诺。
上述承诺已被《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修订稿)》(以下简称“报告书”)引用,上述各方对 公司在报告书中引用的相关承诺内容无异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上述各方将严格履行在上市公司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过程中所做出的 以下各项承诺及承诺履行情况如下:
| 承诺人 | 承诺函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
| 上市公 司控股 股东、实 际控制 人龚少 晖 |
关于避免同 业竞争的承 诺 |
1、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均未从事网页游戏开发、 移动游戏产品开发等业务,也未从事其他与道熙科 技、三五互联及其下属公司相同或相类似的业务; 2、本人持有三五互联股份期间,本人及本人的其 他关联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在中国境 内或境外自行或与他人合资、合作或联合经营)从 事、参与或协助他人从事任何与三五互联及其下属 公司届时正在从事的业务有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 的经营活动,也不直接或间接投资任何与三五互联 及其下属公司届时正在从事的业务有直接或间接 竞争关系的经济实体; 3、如果因违反上述声明、承诺导致三五互联或其 控股子公司损失的,三五互联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损 |
截至本公告 出具日,该承 诺正在履行 中,承诺方未 发生违反承 诺的情形。 |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
| 承诺人 | 承诺函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
| 失由本人承担。 | |||
| 关于减少和 规范关联交 易的承诺 |
1、本人及本人控制或影响的其他企业将尽量避免 和减少与三五互联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 易,对于三五互联及其控股子公司能够通过市场与 独立第三方之间发生的交易,将由三五互联及其控 股子公司与独立第三方进行。本人控制或影响的其 他企业将严格避免向三五互联及其控股子公司拆 借、占用三五互联及其控股子公司资金或采取由三 五互联及其控股子公司代垫款、代偿债务等方式侵 占上市公司资金; 2、对于本人及本人控制或影响的其他企业与三五 互联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 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将严格遵守市场原则,本 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原则,公平合理地进 行。本人及本人控制或影响的其他企业与三五互联 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将依法签订协 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三五互联公司章程等公司治理制度的有关 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 上市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本人在三五互联权力机构审议涉及本人及本人 控制或影响的其他企业的关联交易事项时主动依 法履行回避义务,且交易须在有权机构审议通过后 方可执行; 4、本人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取得任何不正当的利 益或使三五互联及其控股子公司承担任何不正当 的义务。如果因违反上述承诺导致三五互联或其控 股子公司损失的,三五互联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损失 由本人承担。 |
截至本公告 出具日,该承 诺正在履行 中,承诺方未 发生违反承 诺的情形。 |
|
| 关于本次交 易完成后上 市公司独立 性的承诺 |
三五互联自成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在 业务、资产、财务、人员和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 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本次交易完成后,三五互 联将继续保持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的独 立性,保持公司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及其 关联公司。本次交易完成后,三五互联在业务、资 产、人员和财务方面的独立性将得到加强,有利于 三五互联保持健全和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
截至本公告 出具日,该承 诺正在履行 中,承诺方未 发生违反承 诺的情形。 |
|
| 关于公司股 票复牌后六 个月内不减 持的承诺 |
三五互联股票已于2014年11月6日开市起停牌。 现本人承诺,于此次三五互联股票复牌之日起六个 月内,本人将不减持本人持有的三五互联股票。若 在承诺锁定期内因三五互联实施送股、转增、配股 等事项导致本人持股数量发生变动的,上述锁定股 份数量也做相应调整。 |
截至本公告 出具日,该承 诺已履行完 毕,未发生违 反承诺的情 形。 |
|
| 道熙科 技、深圳 |
关于本次重 组相关事项 |
1、本公司拥有的各项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 被冻结、被查封或其它任何形式的第三方权利限制 |
截至本公告 |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
| 承诺人 | 承诺函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
| 市淘趣 网络科 技有限 公司 |
的承诺 | 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的 情形。 2、本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亦不存在为股东提供 担保的情形。 3、截至本声明出具之日前三年内,本公司不存在 下述情形: (1)作为当事人涉及任何类型的重大诉讼、仲裁 及其他司法或行政处罚案件; (2)尚未了结的任何类型的重大诉讼、仲裁及其 他司法或行政处罚案件; (3)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情形; (4)潜在及可预见的任何类型的重大诉讼、仲裁 及其他司法或行政处罚案件; (5)曾遭受行政处罚、被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况。 4、本公司目前不存在因涉嫌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 情况,最近36个月内也不存在因参与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受到证监会的行政处 罚或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5、本公司未许可他人使用自有资产,也不存在作 为被许可方使用他人资产的情况。 6、本公司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机构 独立、业务独立。 7、在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完成 信息披露之前,本公司及相关人员已采取了必要的 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防止保密信息泄露。相关人员 严格遵守了保密义务,没有买卖三五互联股票的行 为,也不存在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8、除本公司已披露的情况外,本公司拥有的资产 权属清晰,未设定质押权或其他任何第三方权益, 亦未被司法查封或冻结,不存在重大法律瑕疵,资 产交易不存在法律障碍。 9、本公司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均真实、完整和准 确:所有文件复印件与其正本完全一致;所有文件 上的签名及印章均为真实的。 10、本公司确认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
出具日,该承 诺已履行完 毕,未发生违 反承诺的情 形。 |
| 关于最近五 年未受过处 罚或涉及重 大经济纠纷 的声明 |
截至本声明出具之日前五年内,本公司遵守国家和 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守法经营,不存在任何因违反 工商、税务、劳动、质监等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 罚的情形,不存在重大经济纠纷,也不存在因重大 违法违规行为影响其存续的情形。 |
截至本公告 出具日,该承 诺已履行完 毕,未发生违 反承诺的情 形。 |
|
| 龚正伟、 盛真、吴 荣光及 盈瑞轩 投资 |
本次交易提 供的有关信 息的真实 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的 承诺 |
本人/本企业保证,本人/本企业为本次交易所提供 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
截至本公告 出具日,该承 诺已履行完 毕,未发生违 |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
| 承诺人 | 承诺函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
| 反承诺的情 形。 |
|||
| 关于资产权 属的承诺 |
1、标的资产系本人/本企业真实持有,不存在任何 代持、委托持股、信托持股之情形; 2、本人/本企业已实际履行了对道熙科技的出资义 务,其实际出资情况与工商登记资料相符,不存在 虚假出资、出资不实或抽逃出资的情形; 3、标的资产交割日前维持标的资产的持续正常经 营,确保不会出现任何重大不利变化或重大风险, 保持标的资产现有的股权结构、职工人员、各类资 产不变,维持与客户的良好关系,以保证标的资产 交割后的经营不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4、本人/本企业并未签署任何影响本人/本企业享有 的道熙科技完整股东权利的协议,道熙科技未进行 让渡其资产的经营管理权、收益权等安排,也无其 他影响其独立性和控制权的安排; 5、本人/本企业拥有本次交易的标的股权及资产的 完整所有权及处分权,标的股权及资产不存在质 押、被冻结或其它任何形式的转让限制情形,也不 存在任何形式的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的情形。 |
截至本公告 出具日,该承 诺已履行完 毕,未发生违 反承诺的情 形。 |
|
| 关于最近五 年未受过处 罚或涉及重 大经济纠纷 的声明 |
截至本声明出具之日前五年内,本人/本企业遵守 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守法经营,不存在任何 因违反工商、税务、劳动、质监等法律法规而受到 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重大经济纠纷,也不存在 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影响其存续的情形。 |
截至本公告 出具日,该承 诺已履行完 毕,未发生违 反承诺的情 形。 |
|
| 关于避免同 业竞争的承 诺 |
1、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均未从事网页游戏 开发、移动游戏产品开发等业务,也未从事其他与 道熙科技、三五互联及其下属公司相同或相类似的 业务; 2、本人/本企业持有三五互联股份期间,本人/本企 业及本人/本企业的其他关联方不得以任何形式 (包括但不限于在中国境内或境外自行或与他人 合资、合作或联合经营)从事、参与或协助他人从 事任何与三五互联及其下属公司届时正在从事的 业务有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经营活动,也不直接 或间接投资任何与三五互联及其下属公司届时正 在从事的业务有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经济实体; 3、如果因违反上述声明、承诺导致三五互联或其 控股子公司损失的,三五互联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损 失由本人/本企业承担。 |
截至本公告 出具日,该承 诺正在履行 中,承诺方未 发生违反承 诺的情形。 |
|
| 关于减少和 规范关联交 易的承诺 |
1、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或影响的其他企 业将尽量避免和减少与三五互联及其控股子公司 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三五互联及其控股子公司能 够通过市场与独立第三方之间发生的交易,将由三 五互联及其控股子公司与独立第三方进行。本人/ |
截至本公告 出具日,该承 诺正在履行 |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4
| 承诺人 | 承诺函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
| 本企业控制或影响的其他企业将严格避免向三五 互联及其控股子公司拆借、占用三五互联及其控股 子公司资金或采取由三五互联及其控股子公司代 垫款、代偿债务等方式侵占上市公司资金; 2、对于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或影响的其 他企业与三五互联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无法避免 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将严格遵守 市场原则,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原则, 公平合理地进行。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 或影响的其他企业与三五互联及其控股子公司之 间的关联交易,将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三五互联公 司章程等公司治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广大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本人/本企业在三五互联权力机构审议涉及本企 业及本企业控制或影响的其他企业的关联交易事 项时主动依法履行回避义务,且交易须在有权机构 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 4、本人/本企业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取得任何不正 当的利益或使三五互联及其控股子公司承担任何 不正当的义务。如果因违反上述承诺导致三五互联 或其控股子公司损失的,三五互联及其控股子公司 的损失由本人/本企业承担。 |
中,承诺方未 发生违反承 诺的情形。 |
||
| 业绩补偿承 诺 |
就承诺期间内每一年度的道熙科技实现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 下简称“承诺净利润数”),不低于盈利预测数,具 体如下:假设本次重组于2015年12月31日之前 实施完毕,道熙科技2015年度、2016年度、2017 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润将分别不低于6,000.00万元、 7,800.00万元、10,140.00万元。 |
截至本公告 出具日,该承 诺正在履行 中,承诺方未 发生违反承 诺的情形。 |
|
| 关于经营资 质许可等事 宜的承诺函 |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深圳市道熙科技有限公司及 其所控制的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业务范围主 要为软件开发、网络游戏开发,所开发的游戏产品 交由第三方代为运营,并未从事网络游戏上网运 营、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和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 易服务等网络游戏经营或运营活动;道熙科技及其 子公司已取得经营所需的所有经营资质。 1、出现违反本承诺函有关内容及下述情况时,龚 正伟、盛真、吴荣光及深圳盈瑞轩投资管理中心(有 限合伙)将按其各自在道熙科技的持股比例向道熙 科技和/或其子公司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道熙科技和/或其子公司因相关游戏未取得出版前 置审批同意、出版许可、未履行或履行完成文化部 备案、因缺少任何经营资质等事宜受到有权监管部 门的行政处罚,或因涉嫌违法违规经营导致道熙科 技和/或子公司遭受其他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 接损失。 2、承诺人的赔偿比例具体如下: |
截至本公告 出具日,该承 诺正在履行 中,承诺方未 发生违反承 诺的情形。 |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5
| 承诺人 | 承诺函 | 承诺内容 | 承诺内容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
|---|---|---|---|---|---|---|
| 序号 承担主体 承担比例 (%) 1 龚正伟 39.375 2 盛真 30.625 3 吴荣光 20.000 4 深圳盈瑞轩投资管理中 心(有限合伙) 10.000 合计 100.000 3、赔偿方式:赔偿金额确定后,承诺人应以现金 方式赔偿,若现金不足部分,承诺人可以其持有的 三五互联股票赔偿(股票价格以本次发行价格为 准,经股东大会表决,采取回购方式或无偿赠予其 他股东的方式),如未及时履行赔偿义务,三五互 联有权凭此承诺冻结承诺人所持的三五互联股票。 4、承诺人就前述赔偿责任相互之间承担连带赔偿 责任。 5、本承诺函是承诺人真实意思的表示,一经出具 即为有效且不可撤销。 |
序号 | 承担主体 | 承担比例 (%) |
|||
| 1 | 龚正伟 | 39.375 | ||||
| 2 | 盛真 | 30.625 | ||||
| 3 | 吴荣光 | 20.000 | ||||
| 4 | 深圳盈瑞轩投资管理中 心(有限合伙) |
10.000 | ||||
| 合计 | 100.000 | |||||
| 龚正伟、 盛真、吴 荣光 |
关于股份锁 定期的承诺 |
1、本人保证,自本次发行完成之日起12个月内, 本人不得转让、质押或进以其他任何方式转让各自 在本次交易中所取得的股份。在按照本人、龚正伟、 吴荣光、深圳盈瑞轩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盈瑞轩投资”)共同与三五互联签署的《厦 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道熙科技 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之业绩补偿协议》(以下简称 “《业绩补偿协议》”),由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资格的会计师出具道熙科技2015年度专项审核意 见前,本人与龚正伟、吴荣光、盈瑞轩投资累计不 得转让超过在本次交易中所取得的股份数量的 25%,其中本人不得转让超过3,380,162股。在按 照《业绩补偿协议》由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的会计师出具道熙科技2016年度专项审核意见以 及减值测试报告前,本人与龚正伟、吴荣光、盈瑞 轩投资累计不得转让超过在本次交易中所取得的 三五互联股份数量的58%,其中本人不得转让超过 7,841,976股。自本次发行完成之日满36个月内且 在按照《业绩补偿协议》由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资格的会计师出具道熙科技2017年度专项审核意 见以及减值测试报告后,本人方可转让在本次交易 中取得的全部股份(法律禁止或相关认购人另有承 诺的情形除外)。 如经会计师专项审计意见确认,本人、龚正伟、吴 荣光、盈瑞轩投资已完成《业绩补偿协议》约定的 利润承诺,本人方可按照前款的内容转让在本次交 易中所取得的股份;如本人与上述相关方未能完成 《业绩补偿协议》约定的利润承诺,则本人与上述 相关方应先按照《业绩补偿协议》履行完毕相应补 偿义务,其后方可按照前款内容转让在本次交易中 所取得的股份。 2、本次发行完成后,本人由于三五互联送红股、 |
截至本公告 出具日,该承 诺正在履行 中,承诺方未 发生违反承 诺的情形。 |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6
| 承诺人 | 承诺函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
| 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三五互联股份,亦应遵守上 述内容。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或深圳证 券交易所对于上述锁定期安排有不同意见,本人同 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或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意见对上述锁定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执行。 对于本次认购的股份,解除锁定后的转让将按照届 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办理。 |
|||
| 盈瑞轩 投资 |
关于股份锁 定期的承诺 |
1、本企业保证,本次发行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且 按照本企业、龚正伟、盛真、吴荣光共同与三五互 联签署的《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 市道熙科技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之业绩补偿协议》 (以下简称“《业绩补偿协议》”),由具有证券期 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出具道熙科技2017年度 专项审核意见以及减值测试报告前,本企业不得转 让、质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转让在本次交易中所取 得的股份。前述锁定期满后,本企业方可转让本次 发行所持所有三五互联股份(法律禁止或相关认购 人另有承诺的情形除外)。 如经会计师专项审计意见确认,本企业、龚正伟、 盛真、吴荣光已完成《业绩补偿协议》约定的利润 承诺,本企业方可按照前款的内容转让在本次交易 中所取得的股份;如本企业与上述相关方未能完成 《业绩补偿协议》约定的利润承诺,则本企业与上 述相关方应先按照《业绩补偿协议》履行完毕相应 补偿义务,其后方可按照前款内容转让在本次交易 中所取得的股份。 2、本次发行完成后,本企业由于三五互联送红股、 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三五互联股份,亦应遵守上 述内容。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或深圳证 券交易所对于上述锁定期安排有不同意见,本企业 同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或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意见对上述锁定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执 行。对于本次认购的股份,解除锁定后的转让将按 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 办理。 |
截至本公告 出具日,该承 诺正在履行 中,承诺方未 发生违反承 诺的情形。 |
| 龚正伟、 盛真、吴 荣光 |
关于最近五 年诚信情况 的承诺 |
1、本人最近五年内未受过任何行政处罚(与证券 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刑事处罚,亦未涉及与经 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2、本人最近五年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 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 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等不诚信行为; 3、签署本《承诺函》属自愿行为,本《承诺函》 的内容系本人真实意思的表示,不存在胁迫、重大 误解之情形; 4、本《承诺函》经本人签署后生效,一经签署即 不可变更或撤销。 5、本人确认本承诺函及本人就本次交易出具的其 他相关承诺函均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如存在任 何虚假、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本人愿意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因此给三五互联造成 的直接和间接损失、索赔责任及额外的费用支出。 |
截至本公告 出具日,该承 诺已履行完 毕,未发生违 反承诺的情 形。 |
| 盈瑞轩 | 关于最近五 | 1、本企业及本企业的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未 | 截至本公告 |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7
| 承诺人 | 承诺函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
| 投资 | 年诚信情况 的承诺 |
受过任何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 或刑事处罚,亦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 诉讼或者仲裁; 2、本企业及本企业的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不存 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 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等不诚信行为; 3、签署本《承诺函》属自愿行为,本《承诺函》 的内容系本企业真实意思的表示,不存在胁迫、重 大误解之情形; 4、本《承诺函》经本企业签署后生效,一经签署 即不可变更或撤销。 5、本企业确认本承诺函及本企业就本次交易出具 的其他相关承诺函均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如存 在任何虚假、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本企业愿意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因此给三五互 联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索赔责任及额外的费用 支出。 |
出具日,该承 诺已履行完 毕,未发生违 反承诺的情 形。 |
| 龚正伟 | 关于股份锁 定期的补充 承诺 |
承诺人保证,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后,承诺人按照本 次交易方案确定的解除限售时间为36个月的 5,562,782股股份中部分股份的解除限售时间相应 顺延12个月至24个月,其中2,913,838股的解除 限售时间仍为本次发行完成之日满36个月内且在 按照《业绩补偿协议》由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 格的会计师出具道熙科技2017年度专项审核意见 以及减值测试报告后,1,986,708股的解除限售时 间调整为自本次发行完成之日起满48个月, 662,236股的解除限售时间调整为自本次发行完成 之日起满60个月。 本承诺构成本人于2014年12月3日出具的原《关 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函》之补充承诺,具有同等法 律效力,本补充承诺与原《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函》不一致的,以本补充承诺为准。本补充承诺未 作说明的,以原《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函》为准。 |
截至本公告 出具日,该承 诺正在履行 中,承诺方未 发生违反承 诺的情形。 |
| 盛真 | 关于股份锁 定期的补充 承诺 |
承诺人保证,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后,承诺人按照本 次交易方案确定的解除限售时间为36个月的 4,326,607股股份中部分股份的解除限售时间相应 顺延12个月至24个月,其中2,266,318股的解除 限售时间仍为本次发行完成之日满36个月内且在 按照《业绩补偿协议》由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 格的会计师出具道熙科技2017年度专项审核意见 以及减值测试报告后,1,545,217 股的解除限 售时间调整为自本次发行完成之日起满48个月, 515,072股的解除限售时间调整为自本次发行完成 之日起满60个月。 本承诺构成本人于2014年12月3日出具的原《关 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函》之补充承诺,具有同等法 律效力,本补充承诺与原《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函》不一致的,以本补充承诺为准。本补充承诺未 作说明的,以原《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函》为准。 |
截至本公告 出具日,该承 诺正在履行 中,承诺方未 发生违反承 诺的情形。 |
| 吴荣光 | 关于股份锁 定期的补充 |
承诺人保证,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后,承诺人按照本 次交易方案确定的解除限售时间为36个月的 |
截至本公告 |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8
| 承诺人 | 承诺函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
| 承诺 | 2,825,539股股份中部分股份的解除限售时间相应 顺延12个月至24个月,其中1,480,044股的解除 限售时间仍为本次发行完成之日满36个月内且在 按照《业绩补偿协议》由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 格的会计师出具道熙科技2017年度专项审核意见 以及减值测试报告后,1,009,121股的解除限售时 间调整为自本次发行完成之日起满48个月, 336,374股的解除限售时间调整为自本次发行完成 之日起满60个月。 本承诺构成本人于2014年12月3日出具的原《关 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函》之补充承诺,具有同等法 律效力,本补充承诺与原《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函》不一致的,以本补充承诺为准。本补充承诺未 作说明的,以原《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函》为准。 |
出具日,该承 诺正在履行 中,承诺方未 发生违反承 诺的情形。 |
|
| 盈瑞轩 投资 |
关于股份锁 定期的补充 承诺 |
本企业保证,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后,承诺人按照本 次交易方案确定的解除限售时间为36个月的 3,973,415股股份中部分股份的解除限售时间相应 顺延12个月至24个月,其中2,081,313股的解除 限售时间仍为本次发行完成之日满36个月内且在 按照《业绩补偿协议》由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 格的会计师出具道熙科技2017年度专项审核意见 以及减值测试报告后,946,051股的解除限售时间 调整为自本次发行完成之日起满48个月,946,051 的解除限售时间调整为自本次发行完成之日起满 60个月。 本承诺构成本企业于2014年12月3日出具的原 《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函》之补充承诺,具有同 等法律效力,本补充承诺与原《关于股份锁定期的 承诺函》不一致的,以本补充承诺为准。本补充承 诺未作说明的,以原《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函》 为准。 |
截至本公告 出具日,该承 诺正在履行 中,承诺方未 发生违反承 诺的情形。 |
特此公告。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9 月 26 日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9